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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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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2版)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3-01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决定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30(北京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

  5、 公司关于201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 公司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 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8、 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9、 公司2013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计划

  10、 公司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12年度报酬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截止2013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14日至15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2268189;传 真:0909—2268162;邮 编:833400。

  联 系 人:高维泉、毛雪艳

  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3-00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4月1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2013年4月23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陈立福因公出差委托董事何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杨有陆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刘清军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刊载于201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刊载于201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报告摘要亦刊载于2013年4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

  1. 关于与农五师八十一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2. 关于与农五师八十九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

  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3. 关于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4. 关于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

  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5. 关于与农五师八十八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6. 关于与农五师八十七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7. 关于与新疆金博种业中心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8. 关于与博乐赛里木节水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9. 关于与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0. 关于与农五师电力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1. 关于与农五师五世酒业酿酒厂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2. 关于与博乐农五师全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3. 关于与农五师工程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4. 关于与农五师北疆开发报报社印刷厂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5. 关于与博州赛里木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6. 关于与新疆艾比湖大酒店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7. 关于与新疆赛里木大酒店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8. 关于与新疆新赛大平油脂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9. 关于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20. 关于与湖北澳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21. 关于与农五师师直园艺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22. 关于与新疆北疆果蔬产业发展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23. 关于与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马淑玲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24. 关于与农五师城建房产开发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25. 关于与老河口奥星双低菜籽油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26. 关于与贡奥星粮油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27. 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该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告刊载于201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坏账准备计提:公司2012年初坏帐准备余额合并数为54,129,517.37元,其中:应收帐款6,181,775.41元,其他应收款47,947,741.96元。2012年当年计提坏账准备合并数为15,742,921.00元,其他减少32,095,848.54元。年末坏账准备余额合并数为37,776,589.83元,其中:应收帐款6,937,516.78元;其他应收款30,839,073.05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公司2012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96,361,550.12元,其中:原材料19,233,077.32元、库存商品177,128,472.80元。2012年当年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501,643.36元,本期转销数189,588,063.14元。其中转销:原材料7,542,218.79元,库存商品182,045,844.35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初数为1,284,508.39元,本期计提1,810,300.35元,转销减值准备1,810,300.35元,期末减值准备仍然为1,284,508.39元。

  4、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2012年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商誉等资产均未发生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新赛股份公司2012年度实现合并净利12,574,371.49 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34,886,315.70 元。2012年新赛股份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5,841,925.9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亏损后不再计提盈余公积。加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16,555,372.73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82,397,298.63 元。

  经公司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的议案 》

  同意公司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标准如下:

  1. 公司总经理年薪标准为基础年薪12万元人民币。

  2.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为基础年薪9.6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1. 关于与艾比湖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2. 关于与农五师八十一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3. 关于与农五师八十九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4. 关于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5. 关于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6. 关于与博乐赛里木节水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7. 关于与新疆金博种业中心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8. 关于与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9. 关于与农机配件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0. 关于与农五师五世酒业酿酒厂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1. 关于与农五师《北疆开发报》报社印刷厂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2. 关于与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马淑玲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3. 关于与石河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马淑玲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4. 关于与农五师电力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15. 关于与湖北物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伟、李刚、郭玉星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公司201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1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刊载于201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12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确定支付该所201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含差旅费)65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并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计划》

  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并遵循以下原则:

  公司对所属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借款和担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并遵循以下原则:

  (1)新赛股份公司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计划:计划总额基本确定为228,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内(含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借款),考虑到公司新年度新增产能的不确定性,执行过程中允许上浮至15%(含本数、含承兑汇票)。

  (2)控股子、孙公司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计划总额(含本数、含承兑汇票)为193,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其中油脂业60000万元,棉花业100,000万元,棉纺业15,000万元,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5000万, 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4000万元,霍城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3000万,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000万,温泉矿业1000万。

  (3)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借款担保计划: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借款担保计划额度205,300万元。其中:

  位:万元人民币

  ■

  (4)借款银行及担保方式

  1、公司或控股子、孙公司与国内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协调并选择借款银行,并根据各家银行给公司评定的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及方式和结合阶段性实际需要,采取分批分期方式在各家银行借款;

  2、公司或控股子、孙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或权利进行抵(质)押,新赛股份或其他第三方担保,信用借款及粮、棉、油产品库贷挂钩等担保方式;

  3、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对计划内流动资金借款额度进行调配,并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必要的流动资金借款,控股子、孙公司应当提供相应的抵(质)押或反担保,必要时公司可对其采取资金封闭运行方式加以监控,以确保其按时归还借款。

  4、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以内,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独立董事杨有陆、刘清军、关志强均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内部问责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刊载于201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

  5、 审议《公司关于201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 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 审议《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8、 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9、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12年度报酬的议案》

  10、 审议《公司2013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担保计划》

  会议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附件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议题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作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议题,本着客观独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情况

  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及《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的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预计亦比较合理;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 关于公司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

  续聘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在考虑该所以前的工作情况等前提下做出的。未发现该所及该所人员以及公司及公司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或影响或试图影响审计独立性的行为。支付给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的2012年财务审计费用是合理的。

  3.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2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公司建立了健全、严格、有效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等各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保障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审阅,我们认为: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3)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希望公司今后继续进一步增强内控管理的风险意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自查,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杨有陆 刘清军 关志强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3-010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1日书面通知各位监事,2013年4月23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王江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张庆帮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庆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

  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12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3-01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193,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0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控股子、孙公司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计划总额(含本数、含承兑汇票)为193,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其中油脂业60000万元,棉花业100,000万元,棉纺业15,000万元,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5000万, 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4000万元,霍城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3000万,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000万,温泉矿业1000万。其中:

  位:万元人民币

  ■

  二、 借款银行及担保方式

  1、公司或控股子、孙公司与国内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协调并选择借款银行,并根据各家银行给公司评定的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及方式和结合阶段性实际需要,采取分批分期方式在各家银行借款;

  2、公司或控股子、孙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或权利进行抵(质)押,新赛股份或其他第三方担保,信用借款及粮、棉、油产品库贷挂钩等担保方式;

  3、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对计划内流动资金借款额度进行调配,并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必要的流动资金借款,控股子、孙公司应当提供相应的抵(质)押或反担保,必要时公司可对其采取资金封闭运行方式加以监控,以确保其按时归还借款。

  4、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以内,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杨有陆、刘清军、关志强均表示同意。

  三、 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均为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各控股公司更好的运营及发展,经公司五届董事会三次会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借款担保是必要、安全和可行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法可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权益。上述议案表决及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计划。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11 年11 月28 日, 公司2011 年第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赛棉业公司为新疆华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新赛棉业有限公司为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交易商存放于仓库开展业务的棉花,履行在《合作协议书》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协议已经于2012年年末履行完毕。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0元。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逾期担保数量0元。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新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3-01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2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 249710.04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817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121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29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 54670.04万元。

  一、 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有关信息:

  ■

  2. 本公司的子(孙)公司有关信息

  ■

  3. 本公司联营企业

  ■

  4.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

  二、 关联交易事项

  (一) 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

  (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

  (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二)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

  (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1. 接受劳务

  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签订了《综合服务合同》,合同期限5年。约定由艾比湖总公司及所属全资企业农五师81团、农五师89团等为公司提供水库使用、防护林维护与使用、道路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建筑施工、农用地膜供应或加工等劳务,提供油脂加工原料供应等,公司及子公司向艾比湖总公司所属企业销售油脂产品及其副产品等。以及股东之一农五师农资公司与本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签订了期限为5年的《农用生产资料购销协议》,向本公司提供全年各生产阶段所需的化肥、农药及其他零星农用生产资料。合同各方对服务项目、定价原则及当期执行的价格及费用支付方式、期限等事项做了约定,同时约定就具体的服务项目,可由公司与艾比湖总公司所属企业按照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原则和内容签订单项合同。

  单项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如下:

  (1)公司与艾比湖总公司所属农五师八十一团于2009年3月30日签订了《霍热分公司综合服务合同》,包括防护林维护与使用、道路维护与使用、农业生产用水、零星农用生产资料、农用地膜供应或加工等生产保障服务。防护林面积为840公顷,每年支付维护费用55.8万元。道路计53公里,道路维护费用14.8万元。水库水费按实际使用数量和当地用水收费标准支付。在每一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支付实际已发生的各项服务费。协议期限5年。2012年实际发生防护林维护费用410,000元,道路维护费用148,000元,水费1624537.98元。

  (2)公司与艾比湖总公司所属农五师八十九团于2009年3月30日签订了《塔斯尔海分公司综合服务合同》,包括防护林维护与使用、道路维护与使用、农业生产用水、零星农用生产资料、房屋租赁费、农用地膜供应或加工等生产保障服务。防护林面积为490公顷,每年支付维护费用41万元。道路计54.52公里,道路维护费用17.6万元。水库水费按实际使用数量和当地用水收费标准支付。在每一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支付实际已发生的各项服务费。协议期限5年。房屋租赁位于农五师八十九团的四层办公楼,每年度的12月31日前须向出租方支付租金9万元(含水电暖费用、楼房维修费用及会议场所的使用费)。协议期限5年。2012年10月实际发生防护林维护费用465000元、道路维护费用143000元、房屋租赁费75000元、水费983781.60元。

  (3)地膜加工

  ①公司授权所属分公司霍热分公司与农五师八十一团于2011年10月10日签订了《加工合同》,约定由八十一团提供聚乙烯560吨,加工地膜557.1538吨,加工费单价1540元/吨,合同金额为858017元。报告期内实际发生加工费总额为818106.51元。

  (4)工程建设款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7月18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份,约定由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乌鲁木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建筑灌装项目合同金额 20,750,658.81 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2813633.92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年6月10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3,420,508.00元,2011年实际支付8220505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4620400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年12月8日—2012年4月1日分别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份,没有合同金额,约定按实际决算价结算,本报告期实际发生3926778.65元。

  2012年3月13日—2012年10月12日分别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份, 约定由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建筑油罐、棉粕库、包装仓库等项目合同金额 17081964 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10769900元,应收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服务费5000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年8月3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5690000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4422500元。

  2012年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地坪零星工程120964.81元。

  上述工程建设款合计26677791.30元。

  (5)报告期内,公司因招待需要,发生新疆艾比湖大酒店零星餐费合计204266元,发生新疆赛里木大酒店住宿费合计30662元。

  (6)报告期内,新疆乌鲁木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与新疆新赛大平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发行房屋租赁费以及宽带费80166元。

  (7)报告期内,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五万锭与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公司发生职工乘车费700000元。

  2. 购买商品

  (1)公司授权所属分公司霍热分公司、塔斯尔海分公司、农科所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2012年分批签订了13份《农资购销协议》,双方就农资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方式等事项作了约定。报告期内实际采购金额为35523516.20元。

  (2)公司授权所属霍热分公司与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8月25日、2012年9月11日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2份,合同分别约定由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滴灌带10000万米和8,000万米给霍热分公司,单价均为1,650元/吨,合同金额分别为16500000元、13200000元,总金额为29700000元,双方还就质量标准、供应与回收、运输、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了约定。报告期内实际采购金额15748540.50元。

  公司授权所属塔斯尔海分公司与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11月21日、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滴灌带6111万米、单价为1,650元/吨,合同金额分别为10083150元,双方还就质量标准、供应与回收、运输、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了约定。报告期内实际采购金额10061172元。

  两个分公司与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报告期交易发生合计25809712.50元。

  (3)公司授权所属分公司霍热分公司与新疆金博种业中心于2012年2 月10 日签订了《农作物种子供销合同》,协议约定由公司购买金博种业中心棉种314.20吨,单价3974.0114吨,合同金额1248634.39元。协议还就运输费用、结算方式及争议解决等事项作了约定,报告期内实际采购金额1248634.39元。报告期内博乐油脂实际购金博种业中心报废棉种467927.13元。报告期内塔斯尔海分公司实际购金博种业中心棉种2850780元,合计4567341.52元。

  (4)公司授权所属霍热分公司与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1日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2份,合同约定标的物均为农资生产材料,包括镀锌管、路灯总成、电缆线、刺丝等。合同金额为55395.60元。双方还就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作了约定。报告期内实际采购金额23322.00元。

  公司授权所属塔斯尔海分公司与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2年2月、2012年12月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6份,合同约定标的物均为农资生产材料,包括农用变压器、槽钢、园铁、启动箱、导线等。合同金额为547124.90元。双方还就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作了约定。报告期内实际采购金额224639.90元。

  两个分公司与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交易发生合计247961.90元。

  (5)报告期内,新赛股份及其所属企业因招待发生购买农五师五世酒业酿酒厂酒29383元。

  (6)报告期内,新赛股份及其所属企业购买农五师《北疆开发报》报社印刷厂印刷品716619.85元。

  (7)报告期内,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温泉矿业有限公司与博乐农五师全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发生勘测及设计费26000元。

  (8)报告期内,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购买新疆北疆果蔬产业服装公司费葡萄16408.80元,购买八十八团牛羊肉30000元。

  (9)湖北新赛物流有限公司2012年5月4日与湖北澳星工业有限公司购买菜粕,合同数量4000吨,单价2180元/吨,金额8720000元,本报告期实际采购数量4037.38吨,单价2180元/吨,金额8801488.40元。

  (10)新赛贸易公司2012年11月1日购买博乐油脂公司食用油,签订合同四级葵油数量2950吨,金额21063000元,二级棉油793吨,金额4785755元,一级红花油470吨,金额5193500元,合同合计31042255元;报告期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签订数量一致,金额27471022.08元;

  2012年11月签订二级棉油4088 吨,合同金额 24671080元,棉粕13300吨,金额19218500元,报告期实际采购棉粕数量16590.29吨,金额23972961.83元;总计交易金额51443983.91元;新赛股份公司关联单位购买博乐新赛油脂公司包装油252521元元;交易总合计51696504.91元。

  3.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公司授权所属塔斯尔海分公司、霍热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新赛股份,分别与农五师电力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合同及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用电和用汽金额为49882688.49元。

  4. 销售货物

  (1)2011年10月9日、2012年9月10日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霍热分公司与新疆金博种业中心分别签订2份合同,销售毛棉种3595吨,合同签订金额9553000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交易销售棉种3550.27吨,总计金额9449708元。

  (2)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农五师八十八团零星销售包装油、棉壳2075647.79元。

  (3)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利用节假日及零星向农五师八十一团下属单位实际零星销售食用油为650616.19元。

  (4)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农五师工程团零星销售食用油为106449.56元。

  (5)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农五师八十七团零星销售食用油为850717.70元。

  (6)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农五师八十九团实际零星销售食用油为602869.91元。

  (7)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新赛贸易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农五师电力公司实际零星销售食用油为401911.50元。

  (8)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农五师五世酒业酿酒厂实际零星销售食用油为25436.28元。

  (9)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艾比湖大酒店实际零星销售食用油为164876.99元。

  (10)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实际零星销售食用油为20736.28元。

  (11)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农五师城建开发公司实际零星销售食用油为77854.87元。

  (12)沙湾新赛棉业公司2012年12月按照市场价格向石河子新赛油有限公司公司销售棉籽1035吨,报告期发生金额1419147.08元。

  (13)湖北农产品物流公司2012年3月18日、2012年5月4日分别与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份,销售棉粕600吨,合同金额1197000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金额1215657.67元;2012年7月3日又与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销售四级菜油23000吨,合同金额242650000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金额216123919.84元。

  (14)湖北农产品物流公司2012年7月3日、7月25日分别与湖北老河口奥星双低菜籽油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份,销售米糠油1117吨,合同金额9686840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金额8385722.47元;

  湖北农产品物流公司2012年3月19日与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销售二级棉油300吨,合同金额2520000元,2012年3月25日商函此合同由湖北老河口奥星双低菜籽油有限公司执行,本报告期实际提货127.77吨,交易额950166.38元。

  2012年7月3日与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销售四级菜油23000吨,合同金额242650000元,2012年7月25日商函此合同由湖北老河口奥星双低菜籽油有限公司执行7700吨,本报告期实际提货7694.50吨,交易额71838030.82元。交易总合计81173919.67元。

  (15)湖北农产品物流公司2012年4月6日、4月16日分别与自贡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销售二级棉油260吨,合同金额2488200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金额2162331元.

  (16)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2012年11-12月购买霍热分公司棉籽14554.56吨,报告期实际发生金额21686294.40元.

  上述若干关联交易事项中,涉及201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艾比湖总公司所属企业新疆金博种业中心、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主要为棉种、毛棉种、滴灌带、农用方管、自粘带、轴承、电线、发电机总成、毛棉籽、酒、印刷品等购销业务,这些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资产、股权转让以及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股权转让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 关联担保

  1、至报告期末公司接受外单位关联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

  2、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情况

  ■

  (六) 接受资金

  ■

  受国家从紧的货币政策影响,公司所需流动资金借款在国内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无法足额获得,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充足,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2012年3月26日借入一年期资金2000万元,年利率7.216%。

  (七)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及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的情况。

  (八) 关联方之间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方之间特殊交易(直接捐赠现金或者实物资产、直接豁免或者代为清偿等)的会计处理情况。

  (九)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无

  三、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2013 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同意。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3年4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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