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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亚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培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素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1、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

  1)报告期内,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89.34%,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客户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316.60%,主要系无锡实益达及深圳实益达均有新建厂房项目所致。

  3)报告期内,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46.39%,主要系本期新增短期贷款所致。

  4)报告期内,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比年初减少51.10%,主要系本期部分应付票据到期所致。

  5)报告期内,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44.76%,主要系本期归还部分其他应付款项所致。

  (2)利润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52.13%,主要系本期部分客户订单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53.04%,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228.25%,主要系本期支付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89.81%,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53.06%,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收回较多,年初计提坏账相应也转回较多所致。

  6)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93.56%、95.14%,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入减少、费用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7.25%,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本期发生捐赠支出所致。

  9)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13.50%,主要系本期利润减少,同时税率比去年同期有所调整所致。

  10)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87.02%、83.80%,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费用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02.05%,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收到的货款减少,同时支付的经营性现金未同比例下降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9.63%,主要系去年同期无锡实益达支付购买土地预付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5.49%,主要系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较贷款增加幅度较大所致。

  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2012年2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3月23日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0号),本次非公开发行正式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批准。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发行相关事宜,公司将按照证监会批复文件及相关法规要求开展本次发行事宜。

  ■

  3、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4、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

  5、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亚妹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15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朗山路同方信息港A座11楼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3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2年2月9日、201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5.49元/股。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5.41元/股。2013年2月2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正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于2013年3月22日到期,为保证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实施,决定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6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有效期于2013年3月22日到期。为保证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限6个月(即: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13年9月22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17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朗山路同方信息港A座11楼A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丽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18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7日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12日-2013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2日15:00至2013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工业园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8日(星期三)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5月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2013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37】;投票简称:【实益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2日15:00至2013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吕培荣、朱蕾

  联系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86000766 / 29672878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工业园

  邮编:518116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附件: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股票简称:实益达 股票代码:002137 编号:2013-019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3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2,1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12,156,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21,410,6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5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3年5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21,410,6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421,410,6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763元。

  八、咨询机构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

  3、咨询联系人:朱蕾、吕培荣

  4、咨询电话:0755-2967 2878

  5、传真电话:0755-2967 2878 / 8600 076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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