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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三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玉桂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定向增发取得融资资金。 2、应收票据减少:主要是到期解付票据。 3、应收帐款增加:主要是本期产品销售量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大。 4、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是支付了上年的绩效考核工资。 5、应付利息减少:主要是应付未付利息减少。 6、实收资本增加:主要是非公开定向增发增加股本。 7、资本公积增加:主要是非公开定向增发股本溢价。 2、公司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 1、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支付借款利息和12天富债利息增加。 2、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是利润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今年代建工程支付款减少,采购付款期限延长。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因为今年固定资产投资比去年增加,对外投资款项同比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今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第一季度借款合同: 1、2013年1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JD2013006号,借款用途购电、购煤,利率为浮动利率,借款期限一年。 2、2013年1月1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JD2013011号,借款用途购购煤,利率为浮动利率,借款期限一年。 3、2013年1月1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8000万元借款合同,编号:30160001-2013年(石业)字第0002号,借款用途购煤,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期限一年。 4、2013年2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JD2013013号,借款用途购煤,利率为浮动利率,借款期限一年。 5、2013年2月28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19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510201301100000182号,借款用途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期限一年。 6、2013年3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8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新保借字(沙四)第201303050012号,借款用途购电、热,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期限一年。 7、2013年3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7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新保借字(沙四)第201303060014号,借款用途购电、热,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期限一年。 8、2013年3月26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平银总营贷字20130326第004号,借款用途购煤,利率为浮动利率,借款期限一年。 9、2013年1月2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兵团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130007043号,为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3000万元,期限一年。 10、2013年1月28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兵团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130007930号,为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8000万元,期限一年。 11、2013年3月2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3-18号,为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2650万元,期限一年。 12、2013年3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3乌银保字第032号,为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4000万元,期限一年。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现金分红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 2013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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