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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邹剑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飞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莫劲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888.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加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收取货款所致。

  2、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95.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的模具、工装设备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40.8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垫付了运费所致。

  4、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结算所致。

  5、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61.9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客户预付返销工装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225.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7、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75.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南通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下降40.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缴流转税税额下降所致。

  2、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2.48%,主要原因是:1)因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的扩展以致员工增加,同时因用工形势需要,提高了职工工资及福利,使得列入的工资福利同比增加;2)增加了劳动保险费的计提基数;3),随着南通的发展,规模的扩大,相应的日常经营费用支出增多。

  3、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2,745.1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借款增加,同时,受报告期内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交割所产生的汇兑收益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所致。

  4、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64.99%,主要原因是:1)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公司现正处于试生产期,产销较少,但人员调配及培训费用逐步加大,物耗损耗较大,相关人工、折旧、动力等固定费用较大,亏损近936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影响了公司整体业绩。2)新增固定资产及相应的生产技术工人,使得折旧费用、人力成本同比上升,引致产品销售成本上升,增长幅度高于销售收入的增长,造成毛利下降。3)受报告期借款增加以及汇兑收益下降,使得财务费用上升,影响利润。

  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3,990.6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78.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7、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下降61.8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利润下降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39.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9、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66.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10、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64.7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11、综合收益总额较去年同期下降66.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净利润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791.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以票据方式结算的销售收款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452.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加了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无

  六、证券投资情况

  无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3—1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公司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宁鸿志先生主持。

  经过认真讨论,会议一致同意选举黄文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与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文胜,男,35岁,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至今在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

  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国籍或长期居留权。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3-19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毛志洪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毛志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毛志洪,男,39岁,本科学历,曾任高要市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总经理,高要电厂总经理;现任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经理。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任徐飞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国光先生、张百在先生、莫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莫劲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三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3—16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邹剑佳委托董事廖坚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汪月祥委托独立董事孙友松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廖坚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邹剑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汪月祥、崔毅、彭星国、莫劲刚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汪月祥为主任委员;选举崔毅、汪月祥、陈德甫、廖坚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崔毅为主任委员;选举孙友松、崔毅、邹剑佳、廖坚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孙友松为主任委员;选举孙友松、黎柏其、邹剑佳、汪月祥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孙友松为主任委员。

  3、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推选徐飞跃先生为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

  同意推选廖坚先生为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推选为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

  4、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飞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5、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国光先生、张百在先生、莫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6、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莫劲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7、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莫劲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赵璧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8、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茂泉先生为公司内审部主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上述1、3、4、5、6、7、8项决议的相关人员简历以及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9、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确定董事长的基本年薪为伍拾陆万贰仟伍佰元人民币(¥562,500.00),分月平均计发;董事长纳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责任指标及考核与奖励方案》的考核范畴。

  董事长薪酬方案于本届董事会任期内有效,董事会换届将重新确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南通公司副董事长廖坚先生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确定南通公司副董事长廖坚先生的薪酬,基本年薪标准为伍拾万陆仟贰佰伍拾元人民币(¥506,250.00),分月平均计发;纳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责任指标及考核与奖励方案》的考核范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9和议案10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公告。

  11、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三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邹剑佳,男,55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华达机器厂副厂长,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廖坚,男,45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高要市信息中心主任,现任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飞跃,男,42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师职称。曾任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生产部经理、开发部经理,2000年起先后担任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2012年10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国光,男,45岁,大专学历,曾任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百在,男,48岁,硕士学历,曾任中国嘉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铸造车间技术员、技术二处技术员、科长,现任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莫建忠,男,36岁,大专学历,曾任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控部经理、副总经理助理兼物控部经理,U9-ERP实施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物控部和生产控制部管理工作。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莫劲刚,男,41岁,大专学历,曾任肇庆蓝带啤酒卢堡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兼财务部经理,现任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璧,女,33岁,本科学历,曾任广东天量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现任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茂泉先生,1973 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肇庆万利彩色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会计、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会计、本公司会计,2007年至今担任本公司内审部主任。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附件:

  邹剑佳先生,195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压铸分会副理事长,广东省精密压铸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广东省精密压铸专业技术专家库专家,广东省铸造协会副会长。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廖坚先生,男,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高要市信息中心、信息办 主任,兼任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黎柏其先生,196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总经理,广东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德甫先生,1960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要鸿爱斯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星国先生,1963年出生,硕士。曾任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莫劲刚先生,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蓝带啤酒卢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蓝带啤酒企业财务总监助理兼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友松先生,独立董事,1944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广东工业大学材料能源学院教授、博导。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毅女士,独立董事,1951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华南理工大学风险投资研究中心主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月祥先生,独立董事,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服装学院商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3-15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度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鸿图一楼会议中心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金葵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2,483,3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10%。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2,483,364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2,483,364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二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2,483,364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2,483,364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一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32,8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4,478,776.23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62,483,364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〇一三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〇一三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每年45万元;

  表决结果:62,483,364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2,483,364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8.1、选举邹剑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2,483,3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2、选举廖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2,483,3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3、选举黎柏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2,483,3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4、选举陈德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2,483,3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5、选举彭星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2,483,3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6、选举莫劲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2,483,3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

  9.1、选举孙友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2,483,3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2、选举崔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2,483,3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3、选举汪月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2,483,3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孙宏图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62,483,3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2、选举毛志洪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62,483,3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的戴毅、刘丽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广东鸿图《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二〇一二年年度报告

  3、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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