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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41版)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3-2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为公司体系内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5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包括:

  1. 为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晓通”)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北京晓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的担保,为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的担保,为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的担保,为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桥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的担保。

  2. 为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快威科技”)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快威科技在中国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的担保,在兴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的担保,在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的担保。

  3. 为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图灵”)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网新图灵在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朝晖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的担保,在平安银行深发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的担保。

  4. 为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思”)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北京新思在广发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的担保。

  5. 公司为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简称“网新恩普”)提供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网新恩普向杭州银行西湖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

  6. 为其他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的担保。在此类担保发生时,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因该议案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安排详见201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 陈锐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

  (3)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军艺大厦A座5层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及、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机械电器设备,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出口。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北京晓通100%的股权。

  2. 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卜凡孝

  (2)注册资本:壹亿元

  (3)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中融大厦1101室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其数据传输设备,电子通信;工程承包;楼宇综合布线,电子计算机联网;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快威科技95%的股权。

  3. 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 陈健

  (2)注册资本:壹亿元

  (3)注册地:杭州市教工路1号8号楼4楼406-410室

  (4)经营范围:自动化办公系统、教育及商用系统网络和通讯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自动化系统、通讯软件工程的设计、安装、承包;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销售及维修;经营进出口业务。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网新图灵 95%的股权。

  4. 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钟明博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军艺大厦A座9层

  (4)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计算机软、硬件产品;承接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提供技术转让、服务、咨询;销售自产产品。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北京新思75%的股权。

  5. 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健

  (2)注册资本:3500万元

  (2)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6号瑞利大厦711-725室

  (3)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网络、通信设备:设计、安装、施工:小区、楼宇弱电工程、网络安全监控工程;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广播电视器材、五金工具: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5)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网新恩普44.78%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北京晓通、快威科技、网新图灵、北京新思和网新恩普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审议同意为上述五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13年3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8,775万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11,00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27,7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7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3-017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4月13日向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施继兴先生、张驰先生出差在外无法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张国煊先生、刘俊先生进行表决,董事陈锐先生、赵建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陈健先生、史烈先生进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12年度报告全文》详细披露于201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2年度报告摘要》详细披露于201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1,122,316.65元。由于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2012年度公司可不向投资者进行利润分配。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60万元整。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此议案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须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陈纯、史烈、赵建、潘丽春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预计2013年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6430万元,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预计总金额535万元。

  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关联方均与公司有着长期和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议案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13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为公司体系内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500万元的融资担保。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制定2013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史烈、赵建、潘丽春回避本议案表决。

  同意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就银行贷款提供互相担保。自互保协议获得双方公司规定的批准之日起,在双方互保期内,为被担保方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银行贷款提供等额连带责任保证,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其中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并要求众合机电提供反担保函。

  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是为了支持双方业务的发展需要,考虑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重要的参股子公司,鉴于众合机电2012年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情况稳健,在浙江省各金融机构拥有良好的信誉,同意与之建立互保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议案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2年经营业绩未能完全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4.35万股。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公司2011年4月25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召开的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2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回购股权激励股票共计2,695,000股。公司已于2013年4月12日完成该等股票的注销工作,公司股本由842,008,495股减少至839,313,495股。

  同意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1. 《公司章程》原第六条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亿叁仟玖佰叁拾壹万叁仟肆佰玖拾伍股。

  2. 《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捌亿叁仟玖佰叁拾壹万叁仟肆佰玖拾伍股。

  本次章程修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贵州银行签订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合同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贵州银行签订《贵州银行应用系统建设项目软件集成合同》,合同金额为RMB128,00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听取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10:00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A楼14层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

  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安排刊登在201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3-019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纯、史烈、赵建、潘丽春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须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关联方均与公司有着长期和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议案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与类别

  ■

  2013年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6430万元,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预计总金额535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1、浙江大学 :

  (1)基本情况:综合类大学,非盈利事业法人

  (2)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浙江大学系公司关联法人。

  2、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新集团”)

  (1)注册资本:人民币337,026,000元

  (2)法定代表人:赵建

  (3)主营业务:科技园建设和绿色智慧城市咨询服务

  (4)关联关系:网新集团持有公司16.06%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网新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

  3、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众合轨道”)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3)主营业务范围: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咨询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5)关联关系:众合轨道为公司控股股东网新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众合轨道系公司关联法人。

  4、城云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简称“城云科技”)

  (1)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2)法定代表人:邓泽全

  (3)主营业务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国际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许可经营)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5)关联关系:公司原董事兼副总裁郁强先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间接持有城云科技的股权,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和第10.1.6条规定,城云科技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在发生每笔具体关联交易时,均会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2、主要内容

  1) 公司与浙江大学的关联交易主要如下:

  公司将在“无障碍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平台及应用研发”研发上与浙江大学开展合作。此项目预计2013年将委托浙江大学进行技术开发。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将委托浙江大学进行数字图书馆项目的建设和服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大学进行集团级综合性能监测数据平台建设及其高级应用软件开发。

  2)与众合轨道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众合轨道销售思科产品、IBM产品和华三产品,用于众合轨道地铁等项目。

  3)与网新集团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网新集团提供系统集成服务。

  4)与城云科技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快威科技向城云科技销售思科产品。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2013年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上述关联方均与公司有着长期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3-018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4月12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其全文;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2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2年度摘要及全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讨论,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关联方均与公司有着长期和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12年度未全部满足《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条件,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4.35万股。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3-02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图灵”)与贵州银行签订《贵州银行应用系统建设项目软件集成合同》,总金额为RMB128,000,000.00元。

  一、审议程序情况

  网新图灵为我公司持股95%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业务合同需提交本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同标的和合同双方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网新图灵将作为软件系统总集成商,负责贵州银行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所有的应用软件系统集成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开发、实施、并提供维护和相应的技术支持等。

  (二)合同双方情况

  1、贵州银行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人民币3,241,214,789.72元;法定代表人:肖瑞彦;营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19号君悦华庭C栋。

  2、网新图灵: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注册地:杭州市教工路1号8号楼4楼406-410,法人代表: 陈健,经营范围:自动化办公系统、教育及商用系统网络和通讯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自动化系统、通讯软件工程的设计、安装、承包;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销售及维修;经营进出口业务。截止公告日,我公司持有网新图灵95%的股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网新图灵作为项目软件实施合作方,负责引进各分包商的产品原型与服务;负责项目的软件设计、开发、配置安装,负责对软件的安装、调试,承担前期相应的业务培训、技术培训与服务支持,负责本项目项下各应用系统的数据移入、应用部署,负责新旧系统转换所需硬件、软件等方案提出,负责各应用系统运行所需软硬件的选型、系统网络架构等提供书面建议和确认,负责分包商的工作分配、分包合同签署等所有分包商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整体功能架构、整体应用架构、整体解决方案、整体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的整理提交工作。构建贵州银行IT架构,实现各应用系统的总集成等。

  (二)工程实施计划:工程实施时间为 12个月。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协议。

  (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总金额为RMB128,000,000.00元。

  (四)付款方式:根据合同,工程款项将分阶段支付:第一阶段: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二阶段:系统产品原型及源码交付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第三阶段:首家行系统上线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第四阶段:完成三家行的系统上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第五阶段: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第六阶段:免费维护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五)其它:公司保证网新图灵将按合同履行义务,并为其履约提供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的连带责任担保。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软件系统项目的取得,是公司多年在金融行业客户解决方案及大型项目执行能力的体现,预计本项目的执行将对控股子公司网新图灵未来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 合同风险

  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实施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贵州银行应用系统建设项目软件集成合同》

  (二)第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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