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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安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启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桑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7.73%,主要是本公司票据背书或到期结算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88.94%,主要是应收款项未到结算期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0.01%,主要是本公司支付的土地保证金结算所致。 4、生产性生物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6.93%,主要是本公司之孙公司新乡市太行禽业有限公司处理成鸡所致。 5、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45.82%,主要是本公司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4亿元,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兰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036.8万元,主要是银行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55.63%,主要是本公司计提工会经费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29.86%,主要是税款未到缴纳期所致。 10、营业成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5.16%,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兰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上年同期未投产销售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9.20%,主要一是本公司及部分子、孙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增值税征收方式变更为简易征收,即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上年同期确认甲型H1N1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收入1.06亿元,而本报告期无此收入所致。 12、销售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9.20%,主要是公司广告费、差旅费及运输费等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6.36%,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4、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6.22%,主要是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15、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2.51%,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6、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3.46%,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17、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6.16%,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上年同期确认甲型H1N1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收入1.06亿元,而本报告期无此收入所致。 18、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3.87%,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安康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3-018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2013年4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安颖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委托董事长安康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李德新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苏志国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安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出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李德新先生、苏志国先生、安康先生、范蓓女士、王启平先生组成,其中安康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苏志国先生、王莉婷女士、安康先生组成,其中苏志国先生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李德新先生、王莉婷女士、安康先生组成,其中李德新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苏志国先生、王莉婷女士、安颖女士组成,其中王莉婷女士担任召集人。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安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谢军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聘任范蓓女士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潘若文女士、王启平先生、张宝献先生、隋澎先生、马小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军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13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23日。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安康先生、范蓓女士、潘若文女士、王启平先生、张宝献先生、隋澎先生、谢军民先生、马小伟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启平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经理,王启平先生简历见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2013-020号公告,《201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安康先生,中国国籍,1949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大学文化,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河南省第六、七、八、九届政协委员,河南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74年参加工作,历任新乡市地区卫生防疫站科长、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处长。曾先后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卫生部甲级成果奖、国家科技二等奖及省、市级科技奖,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康先生共控制公司46.44%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54,52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范蓓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硕士研究生,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范蓓女士持有公司股票7,600股,在公司第三大股东香港科康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潘若文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生化系,硕士研究生,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质保部经理、副总经理、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总经理。潘若文女士持有公司股票6,2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王启平先生,中国国籍,1954年出生,毕业于上海纺织大学会计专业,会计师。曾任新乡市生物化工厂副总会计师、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内审部经理。王启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4,578股,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乡市华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张宝献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担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华兰生物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监事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华兰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宝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8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隋澎先生,加拿大国籍,1963年出生,1984年毕业于上海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学专业,1995年获美国远东高级研究学院决策管理(MBA)硕士学位,2009年获美国西海岸大学工商管理(DBA)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助教,助理研究员;1995年8月至2002年2月在上海华夏文化旅游区开发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2006年11月至2009年11月在上海证大投资集团工作,历任行政总监、董事长助理。2011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隋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谢军民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会计系,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7年12月,在郑州纺织工学院从事会计专业教学工作;1997年12月至2000年10月,任河南华为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00年10月至2002年3月,任北京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副主任会计师;2002年3月至2006年11月,任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副主任会计师;2006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副主任会计师;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分所副主任会计师。2011年3月起任公司审计总监兼内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谢军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谢军民先生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秘资格考试,其联系方式如下:0373-3559989,邮箱为:xjm3421@hualan.com。 马小伟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曾担任公司生产总监、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马小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2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3-019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2013年4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郝常美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3-016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24日9: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3人,代表公司股份 292,492,1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2,49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2,49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2,49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2,49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49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49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49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联股东新乡市华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乡市金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香港科康有限公司、安康、王启平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4,849,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49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49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49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安康、安颖、范蓓、王启平、李德新、王莉婷、苏志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李德新、王莉婷、苏志国3人为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2013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23日。 (1)董事候选人安 康:同意292,492,174票; (2)董事候选人安 颖:同意292,492,174票; (3)董事候选人范 蓓:同意292,492,174票; (4)董事候选人王启平:同意292,492,174票; (5)董事候选人李德新:同意292,492,174票; (6)董事候选人王莉婷:同意292,492,174票。 (7)董事候选人苏志国:同意292,492,174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郝常美、张兆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的监事张鹏飞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由2013年4月24日-2016年4月23日。 (1)监事候选人郝常美:同意292,492,174票; (2)监事候选人张兆飞:同意292,492,174票。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作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参会董事签字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3-017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3年4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推举张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张鹏飞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动物科学与医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实验动物中心主管,职工代表监事。张鹏飞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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