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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3-023 TitlePh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傅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华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元) | 580,518,662.57 | 268,060,274.44 | 282,164,621.44 | 10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8,227,581.73 | 56,279,432.51 | 73,586,595.52 | 7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8,150,918.07 | 56,232,733.96 | 55,337,131.29 | 131.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6,216,382.70 | -296,610,640.16 | -324,695,752.77 | -27.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4 | 0.05 | 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4 | 0.05 | 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1% | 2.26% | 2.66% | 2.05%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11,329,522,320.98 | 10,115,046,630.76 | 10,115,046,630.76 | 12.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789,339,204.56 | 2,661,111,622.83 | 2,661,111,622.83 | 4.82% |
说明: 2012年11月,公司完成了收购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联控股”)控股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华建公司”) 100%股权的事项。公司与华建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新华联控股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华建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鉴于此,本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622.41 | | 所得税影响额 | -50,041.25 | | 合计 | 76,663.66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8,654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5.98% | 1,054,337,608 | 1,054,337,608 | 质押 | 700,000,000 | 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49% | 103,679,295 | 103,679,295 | 质押 | 103,620,000 | 西藏合力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4% | 58,225,907 | 33,702,202 | | | 泛海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3% | 43,607,048 | 43,607,048 | 质押 | 43,607,000 | 巨人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3% | 43,607,048 | 43,607,048 | | | 北京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6% | 34,474,008 | 34,474,008 | | | 牡丹江锦绣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1% | 14,539,528 | 14,539,528 | | | 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 | 11,200,000 | 0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其他 | 0.63% | 10,000,000 | 0 | | | 北京中欧联合国际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8% | 7,620,559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西藏合力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 24,523,705 | 人民币普通股 | 24,523,705 | 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00,00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北京中欧联合国际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7,620,559 | 人民币普通股 | 7,620,559 | 北京联和运德投资有限公司 | 6,153,846 | 人民币普通股 | 6,153,846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3,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0,000 | 黄辉 | 2,513,2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3,245 | 中国建设银行-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2,374,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4,12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611,2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1,213 | 黄山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473,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3,001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科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变动比例 | 原因分析 | 货币资金 | 1,901,841,489.37 | 1,325,138,738.60 | 43.52% | 主要是融资及销售回款增加影响所致 | 应收票据 | - | 300,000.00 | -100.00% | 主要是本期票据到期收到款项所致 | 短期借款 | 74,060,000.00 | 30,000,000.00 | 146.87% | 主要是新增短期借款影响所致 | 预收账款 | 1,214,490,124.17 | 931,542,996.08 | 30.37% | 主要是本期收到房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1,593,027.21 | 30,253,594.39 | -61.68% | 主要是期初工资、奖金及津贴等在本期支付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900,184,899.76 | 475,101,904.30 | 89.47% | 主要是本期收到借款和其他往来款项所致 | 预计负债 | - | 206,435.40 | -100.00% | 主要是本期支付上期计提补偿所致 |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原因分析 | 营业收入 | 580,518,662.57 | 282,164,621.44 | 105.74% | 主要是本期结算面积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291,587,934.79 | 132,978,296.57 | 119.27% | 主要是本期结算面积增加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7,898,030.88 | 45,732,156.49 | 92.20% | 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计提税金所致 | 销售费用 | 21,891,104.14 | 4,587,859.36 | 377.15% | 主要是本期开盘项目增加相应增加营销费用所致 | 管理费用 | 24,349,753.16 | 18,593,299.12 | 30.96% | 主要是本期开发项目增加相应增加管理费用所致 | 财务费用 | 8,511,781.39 | 5,054,792.39 | 68.39% | 主要是本期费用化利息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3,256,964.10 | 5,054.54 | 64336.41% | 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相应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9,189,950.47 | 21,582,198.18 | 81.58% | 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相应增加所得税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408,351.08 | -13,002,841.47 | 495.32% | 主要是本期建造酒店支付款项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3,115,976.53 | 526,537,651.60 | 67.72% | 主要是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支付的股改对价均由新华联控股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份如需上市流通,应当向新华联控股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新华联控股的书面豁免同意。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圣方科技股票恢复上市后的首个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 2009年12月02日 | 承诺期至2014年7月8日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一)新华联控股关于株洲新华联土地的承诺:自愿为株洲新华联药业有限公司在与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项下的退款及补偿金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若株洲新华联药业有限公司未能按该《补充协议》约定向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额退款及支付补偿金的,由新华联控股负责向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支付。(二)新华联控股关于新华联置地及其子公司涉及土地增值税的相关问题承诺:截止2009年12月31日,新华联置地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先导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华信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按规定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并已预提了土地增值税。本次发行完成后,税务部门对上述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在本次评估及盈利预测假设的条件下,若在扣除预缴土地增值税款及预提土地增值税款后仍需补交的,则应补交的土地增值税款由新华联控股全部承担。(三)新华联控股、长石投资、合力同创、傅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圣方科技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次重组完成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所控股的北京香格里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不再以任何方式获取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2、不从事与圣方科技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也不以控股经营和控股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权益的方式从事与圣方科技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中,不与圣方科技发生利益冲突。在重组后的圣方科技审议是否与承诺人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4、如圣方科技认定承诺人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圣方科技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圣方科技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承诺人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公司。5、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应对圣方科技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做出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四)新华联控股、傅军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次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圣方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重组完成后,承诺人与圣方科技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圣方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和圣方科技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五)新华联控股、北京长石、合力同创、傅军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新华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傅军先生承诺保证圣方科技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六)新华联控股、傅军关于遵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定的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圣方科技的资金往来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规范圣方科技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圣方科技的资金。 | 2009年12月02日 | 以约定时间为准。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发行结束后,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该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交易或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09年11月16日 | 承诺期至2014年7月8日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报告期内,相关股东严格履行有关承诺。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已解决。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报告期内,相关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3年01月09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一般投资者 | 询问公司部分股份解限和股东增持是否有关联,西藏合力和北京合力的关系等,未提供资料。 | 2013年01月23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一般投资者 | 询问公司在北京及其他地域的土地储备,以及开工面积,未提供资料。 | 2013年01月23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一般投资者 | 询问2013年预期经营业绩以及2012年经营业绩,未提供资料。 | 2013年02月27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一般投资者 | 询问当日股价下跌的原因,未提供资料。 | 2013年02月27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一般投资者 | 询问通州是否有土地储备,未提供资料。 | 2013年03月05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一般投资者 | 询问公司增持完毕后减持股份的时限,就《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给予答复,未提供资料。 | 2013年03月13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一般投资者 | 询问公司2012年度业绩以及与上年度的增减变化,未提供资料。 | 2013年03月13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一般投资者 | 询问北京通州土地储备情况,未提供相关资料。 | 2013年03月14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一般投资者 | 询问北京通州土地储备情况,未提供相关资料。 | 2013年03月26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一般投资者 | 询问2012年度业绩情况,未提供相关资料 | 2013年03月29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一般投资者 | 询问2013年第一季度情况,未提供相关资料 |
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3-022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傅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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