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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3-04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科瑞天诚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函告,获悉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2013年4月1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350万股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以获取融资。质押期限自上述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2012年9月24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915万股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托")作为借款担保。(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2-042号公告) 2013年4月1日,上述质押给中铁信托的915万股中的270万股解除质押。 三、2013年4月11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350万股质押给四川信托以获取融资。质押期限自上述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上述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的手续已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五、截至2013年4月11日,科瑞天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88,897,3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8,960万股)的38.58%;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共为27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5%;本次共计质押的股份数为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3%;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18,384.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55%。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3-04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4月2日开市起停牌。2013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13年4月11日、4月1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32、033号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交易各方合力推进项目进程,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正在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3年5月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5月2日起继续停牌2个月,争取于2013年7月2日前恢复交易。 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在继续停牌期间将承诺完成相关尽职调查,预审计、预评估、重组预案、召开董事会等工作,并于2013年7月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延期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股票将不晚于7月2日恢复交易,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确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后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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