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伊立浦 公告编号:2013-015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3-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4日下午2:00在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9,092.7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9%。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简伟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092.7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092.7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092.7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092.7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201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092.7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92.7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92.7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8、《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92.7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梁锦棋先生、阮锋先生向大会作了2012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谭秀红律师、邓彩芳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3]广星股法字第1号),认为: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