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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3-007 证券代码:112021;112022 证券简称: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曾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友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燕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注释: 1.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 存货增加主要系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后续订单备货导致原材料和产成品增加所致。 3.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本集团本报告期工程项目进行建设投入以及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对一、二期生产线进行改造、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4. 开发支出增加主要系本集团本报告期符合“开发支出”核算的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5.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本集团收购外部公司股权的手续在本报告期内办理完毕,前期暂付股权收购款从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转出所致。 6. 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本集团本报告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7. 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本集团本报告期计提应付债券利息尚未支付所致。 8. 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应付土地使用权出让款增加以及收取投标保证金所致。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0. 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收入减少及本集团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下降所致。 11.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毛利率提高使增值税增加导致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12. 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本集团工程玻璃产业本报告期销量增加,导致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13. 投资收益减少系本集团上年同期出售下属子公司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无此类交易。 14. 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5.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本报告期税前利润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11年5月,广州博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迪”)及帝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耀发展”)以人民币4.03亿元向本集团购买广州南玻100%的股权。2011年7月,由于广州博迪及帝耀发展未及时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广州博迪及帝耀发展支付违约金约1,182万元。但自2012年4月起广州博迪及帝耀发展拒绝支付股权转让余款、违约金及看护费、律师费及相应利息等合计约2,900万元。本集团提起诉讼,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已予以立案(以下简称“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035号案”)。目前本案处于程序审理阶段,尚未确定开庭日期。 2012年12月,广州博迪及帝耀发展以本集团未按双方约定准备好移交、未按约定时间移交目标企业为理由,在本集团已经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且案件受理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再次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本集团支付违约金3.78亿元(以下简称“粤高法民四初字第5号案”)。目前本案处于程序审理阶段,尚未确定开庭日期。 本集团独立第三方律师认为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035号案为本公司依法向广州博迪及帝耀发展主张股权转让合同权利的诉讼,粤高法民四初字第5号案实质是广州博迪、帝耀发展通过虚构违约事实、虚列诉讼标的之手段制造恶意诉讼。 上述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2年12月2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南玻集团重大诉讼公告》(2012-052号)。 2、收购资产情况 为确保南玻集团宜昌精细玻璃生产基地的原材料供应,公司拟在宜昌投资建设超薄玻璃生产线。经实地考察,位于南玻集团宜昌多晶硅生产基地旁边的宜昌合晶光电陶瓷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的土地及配套设施资源可满足公司的相关需求。经董事会批准,南玻集团收购了其73.58%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本次收购事项将使公司有效地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管理的协同效应。
3、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 公司于2012年8月6日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高于6港元/股的价格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不超过2亿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10年10月发行了公司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南玻集团2010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涉及公司减资等事项,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形成有效决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持有人于2012年12月11日召集了201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于议案未能获得代表本期公司债券总张数1/2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的同意,该次会议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若公司实施回购B股将面临债券持有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券的风险,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为此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7月20日、2012年8月7日以及2012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短期融资券 2011年4月15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额度为7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2011年8月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委员会召开了2011年第34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7亿元、有效期截至2013年8月12日的短期融资券注册。该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通过薄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公开发行,且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1年9月15日,公司发行了2011年第一期总额为7亿元、期限为365天的短期融资券,并已于2012年9月14日兑付完成。2012年10月23日,公司成功发行2012年第一期总额为7亿元、期限为365天的短期融资券。 2012年8月6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额度为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2013年1月1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3年第1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1亿元、有效期截至2015年1月25日的短期融资券注册。该短期融资券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3年3月7日,公司发行了第一期总额为11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 有关资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以及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查阅。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3-008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在深圳市蛇口南玻科技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南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李景奇、郭永春因公出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陈潮、董事严纲纲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南玻集团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3-009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等值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78,14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1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7.85亿元、负债总额3.13亿元、净资产4.72亿元;公司2012年度盈利1.11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控股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等值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78,1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止2012年底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1.46%,占总资产的5.4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12;200012 股票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3-010 债券代码:112021;112022; 债券简称: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0南玻01”和“10南玻02”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10南玻01”(债券交易代码:112021)和“10南玻02”(债券交易代码:112022)进行了跟踪评级。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其完成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将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定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将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评定为AA+。 详情请查阅2013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3年跟踪评级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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