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版) 6、 会计报表附注 6.1 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无。 6.2 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作为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第三方的未决诉讼。对于本公司作为原告方的未决诉讼,本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贷款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未决诉讼不会对公司产生进一步的重大财务影响。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的担保事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或有事项。 6.3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1.1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1.2
6.4.1.3 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1.3
6.4.1.4 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单位:万元表6.4.1.4
6.4.1.5 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单位:万元表6.4.1.5
6.4.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单位:万元表6.4.1.6
6.4.1.7 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表6.4.1.7
6.4.2 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表6.4.2.1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单位:万元表6.4.2.1.1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单位:万元 表6.4.2.1.2
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表6.4.2.2.1
6.4.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单位:万元 表6.4.2.2.2
6.4.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单位:万元 表6.4.2.2.3
6.4.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万元 表6.4.2.3
6.4.2.4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本公司遵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没有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表6.5.1
6.5.2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6.5.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表6.5.3.1
6.5.3.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表6.5.3.2
6.5.3.3 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表6..5.3.3.1
6.5.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表6..5.3.3.2
6.5.4 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上述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 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提足相关准备后,母公司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106,382万元,税后净利润79,810万元,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7,981万元,一般风险准备金2,283万元,信托赔偿准备金3,990万元,对股东分配75,011万元,2011年年末未分配利润51,489万元,201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42,034万元。 合并后资产总额424,696万元,负债总额131,401万元,所有者权益293,295万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5,843万元)。所有者权益中实收资本200,000万元,资本公积2,595万元,盈余公积20,884万元,风险准备金22,393万元,未分配利润41,581万元。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中包括子公司已提取的盈余公积为人民币18,495,251.66元(2011年12月31日:人民币17,179,075.23元)。 合并后净利润为81,400万元,合并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962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8.1.1前五名股东变更 无。 8.1.2控股股东变更 无。 8.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情况。 8.3 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2012年正在处理的诉讼及执行案件: 1、四川盛大国防科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在我公司借款900万元(目前余额880万元),由成都棠湖集团公司和四川威龙药业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未予归还。2005年12月,我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但其资产国防乐园用地已抵押给农行,我公司对其超值部分予以查封,受偿顺序排第四位。2007年以来,由于成都市中院的盛大国防案件集中办理,导致我公司执行受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我公司的申请,将该案裁定由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目前执行尚无新进展。 2、绵阳市福潮高新建材制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向我公司借款2,000万元,该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我公司于2009年7月,直接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借款人名下的砖厂厂房及机器设备,但两次拍卖均未成交。 2010年10月,借款人向法院转款1,000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偿还债务的保证书。2010年12月,我公司从绵阳中院划回该案执行款1,070万元,2011年4月,我司又执行回了500万元。为了尽快实现我公司的债权、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2011年11月22日我司再次向绵阳中院申请限制朱玉成个人高消费;冻结朱玉成个人信用卡;将朱玉成列入全国被执行人名单,争取能全面清收结束此案。 3、原衡平信托老股东——成都无缝钢管厂与成都市金通信托投资公司(金通信托投资公司与工商信托投资公司合并重组为衡平信托公司,后更名为中铁信托)于1993年签署了一笔委托贷款协议,后该委托贷款进行强制执行时,裁定抵押物因拆迁而形成资产损失。成都无缝钢管厂无奈将10多年前的上述委托贷款案件起诉我公司,成都锦江区法院下达了〔2010〕锦江民初字第729号民事判决,判令我公司偿还成都无缝钢管厂491.02万元本金及利息,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下达了〔2010〕成民初字第2645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二审结束后成都无缝钢管厂就已经向锦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我公司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公司的利益,一方面积极与锦江区法院执行局联系沟通,申请了暂缓执行,另一方面于2011年1月向四川省高院申请了再审,省高院下达了〔2011〕川民申字第60号受理通知书,2012年7月本案经高院开庭重申后,下达了〔2012〕川民提字第283号民事裁定书 ,认为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成民终字第2645号民事判决及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2010〕锦江民初字第729号民事判决,发回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重审。 我公司在对原金通信托与工商信托合并后,经过几年的清理和对两公司老资产债权的清收,已经创造了很大资产处置收益,该案件的最终结果并不会影响我公司老资产处置的收益。 8.4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到处罚的情况。 8.5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未对公司实施正式的现场检查。 8.6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B3版进行了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公开信息披露。 8.7 本年度净资本管理情况
8.8 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未发现违规关联交易;公司未实施重大收购资产事项;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