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柯荣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39,857,424.06 | 147,299,504.97 | -5.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36,121.90 | -7,764,190.71 | 6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041,082.46 | -7,745,756.93 | 60.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1,066,921.21 | 1,816,864.66 | -2,360.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1 | -0.064 | 67.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1 | -0.064 | 67.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4% | -3.02% | 增加2.38个百分点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229,680,736.26 | 1,290,115,935.28 | -4.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16,259,581.79 | 267,907,079.25 | 55.3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61.9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058.77 | |
所得税影响额 | -3,758.8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501.34 | |
合计 | 4,960.56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7,991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柯荣卿 | 境内自然人 | 19.73% | 28,035,700 | 21,726,775 | 质押 | 2,800,000 |
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33% | 13,258,895 | 13,258,895 | 未质押或冻结 | 0 |
黄培荣 | 境内自然人 | 8.14% | 11,571,600 | 0 | 未质押或冻结 | 0 |
杨真 | 境内自然人 | 6.42% | 9,127,600 | 0 | 未质押或冻结 | 0 |
郑国华 | 境内自然人 | 3.85% | 5,474,894 | 4,106,170 | 未质押或冻结 | 0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17% | 3,084,633 | 0 | 未质押或冻结 | 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1% | 2,985,000 | 0 | 未质押或冻结 | 0 |
张长虹 | 境内自然人 | 1.3% | 1,850,078 | 1,850,078 | 未质押或冻结 | 0 |
北京合正普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9% | 1,408,400 | 1,300,000 | 未质押或冻结 | 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6% | 1,365,343 | 0 | 未质押或冻结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黄培荣 | 11,57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71,600 |
杨真 | 9,12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27,600 |
柯荣卿 | 6,308,925 | 人民币普通股 | 6,308,925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084,633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4,63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5,000 |
郑国华 | 1,368,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8,72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365,3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5,343 |
姜书政 | 765,374 | 人民币普通股 | 765,374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831 | 人民币普通股 | 599,831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59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8,7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第1、2、3、6名股东中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53.49%,主要是子公司融达锂业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现所致。
2、预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37.35%,主要是本期支付的供应商材料款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增加71.93%,主要是本期原材料采购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增加所致。
4、应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减少71.12%,主要是本期支付供应商材料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5、预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减少39.25%,主要是本期预收工程款减少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增加387.71%,主要是本期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减少139.82%,主要是本期缴纳上年年末未交税费和本期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支付到期的应付利息所致。
9、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减少55.02%,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10、资本公积较上年期末增加223.82%,主要是本期增发股份购买子公司融达锂业49%股权以及增发股份配套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期末增加55.37%,主要是本期增发股份购买子公司融达锂业49%股权以及增发股份配套募集资金,以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入账增加所致。
12、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期末减少87.88%,主要是本期购买子公司融达锂业49%股权,以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入账,冲回原有49%股权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1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63.83%,主要是本期应缴增值税增长,相关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31.93%,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49.28%,主要是本期子公司辽宁路翔清算资产收入所致。
1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4.59%,主要是本期营业外支出项目减少所致。
17、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分别59.94%、60.17%和58.96%,主要是本期工程供货量较多,工程结算收入有所增长,同时有效控制降低成本和费用支出,提高销售毛利。
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和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60.90%、51.52%和67.19%,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1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9.61%,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2360.32%,主要是公司支付到期应付帐款增加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22.11%,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清算资产预收现金增加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94.56%,主要是公司本年购买子公司融达锂业49%股权的募集配套资金和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为增强对融达锂业的控制力,加快融达锂业自身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张长虹持有的融达锂业49%股权。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于2013年第一季度正式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完成,为公司积聚了发展基础和后劲,为公司整体战略的实现和打造锂产业链的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进一步增加,资产结构得到一定的改善。相关公告索引请参见下表。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9号《关于核准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2013年01月29日 | 公告名称:《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3-001);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
融达锂业49%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资产交割完成。 | 2013年01月31日 | 公告名称:《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13-002);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15,108,973股的登记手续。2013年2月8日,路翔股份向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2013年02月07日 | 公告名称:《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2013-005);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股份已于2013年3月4日完成预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首日为2013年3月11日。 | 2013年03月08日 | 公告名称:《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2013-010);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对融达锂业增资的议案 | 2013年02月05日 | 公告名称:《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03)、《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对融达锂业增资的公告》(2013-004);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
增资完成,融达锂业已在甘孜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013年03月30日 | 公告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13-025);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长虹 | 广州融捷及张长虹承诺融达锂业49%股权所对应的2012年6-12月份、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3.63万元、315.02万元、220.35万元及5,012.80万元。 | 2012年10月20日 | 2012年6月至2015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荣卿、广州融捷及张长虹 | 1、柯荣卿、广州融捷、张长虹承诺融达锂业49%股权对应的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969.73 万元。若融达锂业49%股权对应的201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低于当年49%股权对应的盈利预测净利润数的,低于部分由柯荣卿、广州融捷、张长虹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任,其中,低于部分的50%由柯荣卿承担补偿责任,低于部分的另外50%由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共同承担补偿责任。2、路翔股份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融达锂业49%股权对应的在该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及与净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经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需要补偿的,由路翔股份在当年年报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计算柯荣卿、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应补偿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柯荣卿、广州融捷和张长虹。柯荣卿、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补偿金支付至路翔股份指定的账户。3、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对补偿相互之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本承诺自作出之日即对柯荣卿、广州融捷、张长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不以其持有公司股份多少为条件。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2013年02月06日 |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不适用 |
广州融捷、吕向阳、张长虹 | 保证路翔股份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路翔股份独立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2013年02月0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柯荣卿 | 本人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继续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2013年02月0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广州融捷、吕向阳、张长虹 | 1、截至本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所涉融达锂业外,承诺人及下属企业未投资、从事、参与或与任何他方联营、合资或合作其他任何与路翔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路翔股份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未对该等业务进行投资。2、承诺人及下属企业在未来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路翔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承诺人及下属企业如有与路翔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的商业机会,承诺人及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路翔股份,将该商业机会让与路翔股份并自愿放弃与路翔股份的业务竞争。3、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路翔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之间互负连带保证责任。 | 2013年02月0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柯荣卿 | 1、截至本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所涉融达锂业外,本人及下属企业未投资、从事、参与或与任何他方联营、合资或合作其他任何与路翔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路翔股份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未对该等业务进行投资。2、本人及下属企业在未来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路翔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本人及下属企业如有与路翔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及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路翔股份,将该商业机会让与路翔股份并自愿放弃与路翔股份的业务竞争。3、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路翔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3年02月0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广州融捷、吕向阳、张长虹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路翔股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路翔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各项规定,依照合法程序,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关联方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路翔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路翔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之间互负连带保证责任。 | 2013年02月0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柯荣卿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路翔股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路翔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各项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路翔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路翔股份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2013年02月0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广州融捷、张长虹 | 广州融捷、张长虹承诺在下列所有期间内,广州融捷、张长虹本次以资产认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得上市交易和转让: 1.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2.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至路翔股份、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长虹三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之日。由本次认购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上述股份不得转让的约定。锁定期满后(以后到期为准),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 2013年02月06日 | 2013年3月11日至《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之日。 | 严格履行 |
广州融捷和张长虹 | 1、本公司(本人)合法持有融达锂业43.00%的股权,并依法拥有完全的处置权,本公司保证所持融达锂业股权没有任何法律瑕疵,未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也未在融达锂业股权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者权利。本公司所持融达锂业股权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该部分股权权属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及潜在法律风险;2、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给路翔股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13年02月06日 | 重大资产重组期间 | 履行完毕 |
广州融捷及张长虹 | 广州融捷及张长虹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对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如下: 1、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和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2、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3年02月06日 | 重大资产重组期间 | 履行完毕 |
柯荣卿 | 柯荣卿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路翔股份本次向承诺人发行的股份。由本次发行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前述股份不得交易或转让的约定。 | 2013年03月08日 | 自2013年3月11日起36个月内 | 严格履行 |
北京合正普惠、珠海富乾、广州金骏 | 北京合正普惠、珠海富乾、广州金骏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路翔股份本次向承诺人发行的股份。由本次发行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前述股份不得交易或转让的约定。 | 2013年03月08日 | 自2013年3月11日起12个月内 | 严格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本公司各发起人股东 | (1)关于股份转让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柯荣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黄培荣、杨真、郑国华、王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公司经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议案,自公司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在此次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中所持有的新增股份。柯荣卿、黄培荣、杨真、郑国华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当年可转让公司股份法定额度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07年11月13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本公司各发起人股东 | (2)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协议和承诺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各发起人股东于2007年1月23日分别作出如下承诺:“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或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或虽未有投资但享有控制权的企业目前不存在、将来亦不会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经营业务,不生产、开发任何对公司产品及拟开发的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类同产品,也不会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业务、新产品、新技术,从而确保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与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予以赔偿。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在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仍然有效,直至本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依法转让完毕且本人同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起满两年之日终止。” | 2007年11月13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上市公司 | 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盈利能力和战略规划情况,在年度盈利并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2012-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 2012年06月0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否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严格履行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 | 至 | 2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70 | 至 | 120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1.22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业绩变动受季节性和工程项目进度的影响。 |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柯荣卿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0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柯荣卿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手机短信同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4月23日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6位董事全部出席,除董事翁阳先生和郑国华先生通过传真方式进行表决外,其余4名董事全部现场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柯荣卿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承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载有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内容与同时报送的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文稿一致。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2.8亿授信担保条件变更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8亿元的议案》。该授信由柯荣卿、贺梅芝、广州路翔交通材料有限公司、武汉路翔公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路翔公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路翔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
因公司沥青事业部战略调整的原因,现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中行授信的担保人变更为柯荣卿、贺梅芝、广州路翔交通材料有限公司,并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柯荣卿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审议《关于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敞口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敞口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柯荣卿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