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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富川、财务总监于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红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2013年4月9日,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显示,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已于2013年4月3日完成股权转让,全部过户至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账户,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以销售为龙头,大力推进项目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1、振业城六-七期、振业峦山谷花园二期、惠阳?振业城一期商务中心、惠阳?振业城二期D组团、惠阳?振业城F组团、天津?新博园、西安振业?泊墅二期、长沙振业城一期等项目工程进展顺利。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5.06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6.13亿元,结转销售面积2.83万平方米,结转销售收入2.84亿元,回笼资金6.39亿元。 二、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49%,主要是新项目开办费于本报告期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2、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34%,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发放计提的年终奖励薪酬;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34%和31%,主要是受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的影响,本报告期结转收入主要来源于在售项目尾盘收入结转,项目结转面积较少; 4、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4%,主要是本期项目结转收入减少,且部分项目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率降低导致计提税金减少; 5、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7%,主要是本报告期合同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94%,主要是本报告期平均借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且贷款利息可资本化率较高导致利息支出减少,同时本报告期存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利息收入增加;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4%,主要是本报告期回笼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5%,主要是本报告期银行贷款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新城花园合作建房纠纷一案,经2003年12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已建成的8栋房产本公司分得6栋,雄丰公司分得2栋,但由于8栋房产所在土地使用权登记在龙城公司名下,房、地处于分离状态,本公司无法进行转让等实质性变现处理。报告期内本公司仍未就分割、拍卖、共同开发等可行性方案与农业银行、龙城公司清算组、雄丰公司、深圳中院取得一致意见。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金龙大厦(原“振兴大厦”)合作建房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9月5日作出终审判决,目前该案已基本执行完毕。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对公司长沙项目合作方B&F&L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佰富利集团”)仲裁请求一案(以下简称“本案”,详情参见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已分别于2012年2月17日 、6月17日及8月1日三次开庭审理。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作出裁决。 四、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五、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持有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八、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设计合理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治理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同时,公司建立了业务部门(子公司)定期测试、内控部门日常管理、审计综合检查的内控持续监督三道防线,定期组织自我评价,并通过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内部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内部控制提升工作,内部控制体系得以持续改进:一是强化内部控制体系的学习与落实,在落实中查漏补缺、改进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二是进一步落实风险评估常态化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梳理和分析风险点,完善风险信息库和应对措施,提升风险管理效果。三是进一步拓展、优化信息系统功能,优化业务流程,推进招投标系统和商业智能系统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信息系统控制水平。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永明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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