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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3-012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4月25日上午9:00至11:00时 2、召开地点:公司报告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俞亚鹏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276,488,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6,4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6,4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6,4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6,4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218,220,88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8,220,8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38,031,116元,减去已分配2011年度利润179,763,39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776,488,609元。 鉴于公司遭遇近几年最为严峻的特钢市场局面,公司效益大幅下降,为稳定当前的生产经营及现金流的正常运行,实现全年的生产经营目标,以及为适应发展品种质量的要求,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和重点技改项目的配套及填平补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本次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268,50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11%;弃权7,9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89%;反对为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支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6,4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关联高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1,241,216股,回避了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5,247,468股。 表决结果:同意15,247,468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报告书。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二)律师姓名:尹述杰 张瑞君 (三)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大会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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