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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孙亚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传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宝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74,451,355.14,比年初余额减少38.30%,主要是本期支付税费、归还借款及利息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8,093,421.92,比年初余额减少35.67%,主要是本期收到期初的应收货款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55,664,951.65,比年初余额增加47.65%,主要是本期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9,802,368.93,比年初余额减少43.56%,主要是本期在建体验馆完工结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36,738,989.35,比年初余额减少33.67%,主要是当期结转收入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3,873,507.06 ,比年初余额减少122.02%,主要是本期缴纳税费所致;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9,030,437.79,比年初余额增加174.23%,主要是本期计提财务费用所致。 利润表构成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成本本期数为32,442,785.18,比上年同期减少40.75%,主要是本期成品酒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6.6%,而农业收入和原酒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本期结转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为2,313,679.50,比上年同期减少39.43%,主要是本期消费税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本期数为34,313,643.07,比上年同期增加33.98%,主要是本期市场费及广告费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数为-34,487,026.07,上年同期数是-66,356.09,主要是本期下属公司注销产生的投资损失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为41,480,275.61,比上年同期增加702.48%,主要是本期下属公司注销而无法支付的款项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是-62,874,310.18 ,去年同期数是-24,499,063.54 ,主要是本期支付的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是-3,819,184.52 ,去年同期数是-26,443,598.62 ,主要是上年同期体验馆投入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规范上市公司治理,提高管理效率,给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其控股子公司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21.69%股份时,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新疆境内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葡股份生产和经营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葡股份在新疆境内发生同业竞争。 3、公司不会利用对中葡股份的控制地位开展任何损害中葡股份及其股东利益的活动。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新疆境内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葡股份生产和经营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4、若因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新疆境内与中葡股份发生同业竞争导致中葡股份受到损失,则由公司负责全部赔偿。 5、在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葡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书为有效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并仍在继续履行。 (二)其他承诺 为支持公司聚焦葡萄酒战略的的实施,2009年公司原控股股东新天国际经济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集团)承诺,由新天集团以市场公允价格受让新天房产公司股权。 新天集团已在2010年受让了公司所持有的新天房产68.33%的股权,对于剩余的24.94%股权,由于受新天集团自身经营面临困难,受让存在很大的难度。对此公司也多次与现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公司汇报,希望通过有关方面的协调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转让方案和时间表。该项工作正在积极协调和推动之中,力争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此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中分红条款的修订,补充完善了相关条款。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分红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公司将结合自身情况,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以合理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分红。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亚雷 2013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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