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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4.公司董事长刘渭清、财务总监龙泉及财务部主任杜宋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变动说明 ■ (1)货币资金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使用货币资金偿还借款及中电投集团公司私募债资金所致。 (2)预付款项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合同预付工程款、材料款增加所致。 (3)预收款项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4)应付利息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了中电投集团公司私募债资金利息所致。 (5)其他应付款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负债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中电投集团公司私募债资金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指标变动说明 ■ (1)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非环保资产已剥离,本期其收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非环保资产已剥离,本期其成本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财务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非环保资产已剥离,本期其费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非环保资产已剥离,本期其减值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5)投资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非环保资产已剥离,对联营企业重庆江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收益变动所致。 (6)营业外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非环保资产已剥离,其补贴收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7)营业外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变动说明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系公司非环保资产已剥离,本期其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支付脱硫资产收购款,本期无相同事项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借款及中电投集团公司私募债资金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12年9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已完成相关资料报送工作,截止2013年3月31日,银监会尚在审核当中。 (2)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分别通过的《关于设立重庆远达特许经营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河南九龙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上述事项详见2012年12月8日、2013年2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截止2013年3月31日,上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76号),核准公司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出售非环保资产。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已完成全部资产的交割工作,截止2013年4月11日,股权类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户手续。 (4)公司向建设银行杨家坪支行借款5,000万元(该事项详见2012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已归还该笔借款。 (5)公司向建设银行杨家坪支行借款10,000万元(该事项详见2012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归还9,000万元。截止2013年3月31日,公司已归还该笔借款。 (6)公司收到中电投集团公司私募债资金30,000万元(该事项详见2011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已归还该笔资金。 (7)截止2013年3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账户日最高存款金额为872,232,684.30元。 (8)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远达环保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天宝支行借款15,000万元(该事项详见2009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归还500万元。 (9)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了《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该事项详见2013年1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0)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脱硝工程总承包合同(该事项详见2013年2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末股本总数511,872,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0.8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40,949,810.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51,573,321.29元结转下一年度,201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渭清 2013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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