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开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继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确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ST欣龙 公告编号:2013-018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11年12月,公司与海南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南长宇)及其股东签署协议合作开发土地,并约定由海南长宇无息预支给本公司人民币12,000万元,以本公司承担项目建设费用12,000万元的方式、待项目建成销售后从本公司应分得的项目合作分成中扣还。考虑到该款项可使用的时间长,公司当时也无合适的用途,为了避免公司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决定进行部分理财。 经了解,海南富乾拥有较好的社会资源,具有较为广泛的投资理财渠道,在海南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口碑。鉴于此,公司认为,若与其合作,在能够获取资金回报的同时公司资金安全性亦应能够得到保证。于是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与海南富乾签订借款协议,同意提供该司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18个月,年利息率为8%,第一期还款期为12个月,还款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向海南长宇出具委托付款函同意将应收的人民币6000万元直接支付给海南富乾。海南长宇于2011年12月26日按本公司委托付款函支付给该公司人民币陆仟万元。 目前,海南富乾已在借款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条款还款人民币3000万元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人民币500万元(具体收款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公司收还款1000万元,2012年12月26日公司收还款20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500万元)。 由于上述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海南长宇公司的土地开发无息垫支款,而公司与其签署《联合开发协议》时并未确定合同日期,而且各方约定,该协议的签约日期待各方最终确定后填列,同时还约定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合作信息。协议的具体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未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未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2013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追加确认同意公司进行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公司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借款协议》。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海南富乾成立于2004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张加茂持股80%,张佶欣持股20%,法定代表人张加茂,其经营范围为:实业项目投资、理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服务等。至2012年12月31日,海南富乾总资产11331.8万元,净资产7335.4万元、资产负债率35.27%、2012年全年收入8045.4万元,净利润886.3万元。该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6%(目前资助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3%)。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之前未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未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但鉴于公司进行上述事项,是为了更高效地运用公司闲置资金,并且,公司在该次财务资助事项中收取的资金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能够为公司带来主营业务之外的收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根据目前海南富乾履约情况看,该司已经按协议约定履行了还本付息义务,其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借款应具有安全性。为此,公司董事会追加确认同意公司进行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公司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借款协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中收取的资金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能够为公司带来主营业务之外的收入,同时避免公司资金闲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该次以闲置资金进行财务资助有合理性。 同时,根据海南富乾的资信状况及目前的履约情况看,该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的财务资助资金应具有安全性。为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追加确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决定,并要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实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 五、其他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财务资助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3%,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2、上述事项发生时,本公司未及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也未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在此,公司诚意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ST欣龙 公告编号:2013-016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9人,实际参加人数为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确认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ST欣龙 公告编号:2013-020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3人,实际参加人数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具有公允性。 二、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ST欣龙 公告编号:2013-019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1年末漏计海南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长宇)债务及海南富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富乾)债权项目。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需对2011、2012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如下: 一、关于会计差错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2011年12月,公司与海南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南长宇)签署协议合作开发土地,并约定由海南长宇无息预支给本公司人民币12,000万元,以本公司承担项目建设费用12,000万元的方式、待项目建成销售后从本公司应分得的项目合作分成中扣还。考虑到该款项可使用的时间长,公司当时也无合适的用途,为了避免公司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经了解海南富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海南富乾)具有较为广泛的投资理财渠道,于是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与海南富乾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由我司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给该公司,借款期限为18个月,年利息率为8%,第一期还款期为12个月,还款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向海南长宇出具委托付款函同意将应收的人民币6000万元直接支付给海南富乾。2012年1月4日公司收到海南富乾的收款通知称,海南长宇于2011年12月26日按本公司委托付款函支付给该公司人民币陆仟万元。 上述债权债务未列入2011年度帐目,在2012年度报告中亦未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1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更正。为此,公司本次将上述事项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1、201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事项调整将增加合并报表其他应收款5,940万元,调整增加合并其他应付款6,000万元,调整减少合并留存收益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 2、财务报表(母公司) ■ 对于上述调整更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4月25日出具《专项说明》予以确认。 三、董事会意见 此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和会计核算问题的一种必要的修正,是必需的和合理的。通过此次调整,公司年度会计报表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进行上述会计差错更正。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2011、201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我们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和会计核算问题的一种必要的修正,是必需的和合理的。通过此次调整,公司会计报表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我们要求公司严格规范公司财务核算工作,避免会计差错的再次发生。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11年度、2012年度财务报表存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意见,同意公司就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和分析。同时,监事会要求公司严格规范财务核算工作,避免会计差错的再次发生。 六、其他 更正后的公司 2011、2012年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1年度报告(更新后)》、《2012年度报告(更新后)》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ST欣龙 公告编号:2013-021 关于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报告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3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2年度报告》,现就事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作补充及更正如下: 一、补充披露“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2012年末资产总额为34,520.27万元,负债总额11,601.49万元,净资产22,918.78万元,2012度实现净利润-55.00万元,现金净流量86.19万元。公司未来将扩大产业股权投资,特别在生物制药领域将加大投资力度,同时,利用海南土地资源优势,投资发展房地产业。 二、补充披露“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之“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3 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的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由于数据导入错误导致《2012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中“七 其他应收款”的其他应收款期末1年以内小计数出现误差,现予以更正如下: 原表 ■ 更正后: ■ 上述补充及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度报告(更新后)》。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