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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年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期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1,595,892,992.81 元,增幅165.17%,主要是销售房款及融资款增加所致; 2、本期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2,296,343,199.47元,增幅144.16%,主要是预付土地款增加所致; 3、本期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175,867,515.19元,增幅37.75%,主要是支付土地保证金增加所致; 4、本期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减少370,735,859.32元,减幅70.05%,主要是收购中信信托持有汇泰房地产的股权,汇泰房地产由权益法转为并表单位所致; 5、本期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2,183,363,855.56元,增幅62.17%,主要是本期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6、本期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159,640.85 元,减幅43.73%,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职工薪酬所致; 7、本期应付股利比年初减少8,278,560.56元,减幅45.46%,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股利所致; 8、本期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1,322,906,309.96元,增幅92.86%,主要是向歌斐基金和福建阳光集团借款增加所致; 9、本期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098,400,000.00元,增幅40.93%,主要是向厦门国际信托借款增加所致; 10、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24,677,877.86元,增幅88.27%,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销售可结算金额增加所致; 11、本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203,065,149.31元,增幅50.11%,主要是随房地产营业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所致; 12、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95,111,963.06元,增幅1454.64%,主要是随房地产营业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 13、本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4,446,701.32元,增幅267.08%,主要是本期广告销售活动费及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14、本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9,734,916.88元,增幅68.28%,主要是本期管理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15、本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8,476,153.79元,减幅84.92%,主要是本期流动资金借款相应的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6、本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090,452.98元,增幅378.59%,主要是本期分次交易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福建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致; 17、本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2,696,347.29元,增幅769.27%,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中信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向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建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泰房地产”)设立“中信阳光?汇泰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信汇泰信托计划”)。根据中信汇泰信托计划相关合同的约定,公司于2013年1月向中信信托支付了股权回购价款40,486.14万元,回购中信信托持有的汇泰房地产37.5%股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1,180万元受让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汇泰房地产25%的股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汇泰房地产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对公司子公司福建金融国际中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融中心”)设立信托计划。根据该信托计划相关合同的约定,公司主动选择提前兑付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3月向五矿信托支付股权回购价款10,372.5万元,回购五矿信托持有的福建金融中心25%股权。截止本报告期末,福建金融中心尚未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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