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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薛季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掌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增加87.16%,主要是因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收回; 2.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103.62%,主要是由于购买二级市场股票;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期初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到期返售; 4.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少54.61%,主要是由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收回; 5.应交税费减少52.34%,主要是本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6.利息收入增加699.8%,主要是贷款平均规模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7.手续费净收入增加47.67%,主要是信托主业的拓展使得信托报酬增加; 8.投资收益增加425.25%,主要是本期持有至到期投资平均规模较上年增加使得投资收益增加; 9.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120.60%,是由于应税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10.业务及管理费增加91.83%,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创新,各方面费用较上年同期均增加较多; 1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61.76%,主要是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减少。 12.所得税费用增加120.89%,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应税所得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25.85%,主要是本期贷款及支付的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8,564.30%,主要是公司金融产品投资到期收回使得投资活动流入的现金增加;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00%,主要是上期退还定向增发保证金使得上期筹资活动流出的现金较多,而本期无此事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 2013年1月31日,经公司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分类选举,薛季民、修军、桂泉海、李骋、冯宗宪、王晓芳、张晓明7人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部分新当选董事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核准;段小昌、赵广莉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与2013年1月10日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王晓烨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时,本公司与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签定《资产委托管理协议》,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委托公司经营、管理、使用、处置本公司原转让给其的账面价值为239,976,258.19元之资产。处置完毕,其经营、管理、使用、处置所得归本公司所有,以此作为股改对价之一。截至2013年3月31日止,受托资产239,976,258.19元中,已处置13,686.05万元,收回现金13,313.24万元,尚有10,311.58万元资产正在处置之中。 3.公司以人民币1.8 亿元受让中贸世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陕西中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贸地产”)5,000 万股权信托之受益权,该受益权所对应的股权占中贸地产 6,000万注册资本的 83.33%。2012年5月2日,公司与中贸世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陕西中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本报告期实现投资收益8,100,000.00元。 4.公司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2月签订的78,200万元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截止2013年3月31日,收回投资70,2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8,527,138.88元。剩余8,000万元已于2013年4月10日正常执行完毕。 5.公司将金桥国际广场C座1-6层租给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期从2009年3月15日至2013年7月31日。公司本报告期共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租金1,437,219.00元。 6.截至2013年3月31日,徽商银行委托公司将信托资金10亿元贷给第一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从中收取手续费。 7.截止213年3月31日,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将信托资金17亿元贷给第一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从中收取手续费。 8. 报告期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1,414.07元,本期产生利息收入162,956.36元,截止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264,370.43元。 9.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监管政策要求全面完成了陕西省鸿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陕西鸿信物业管理公司的股权投资转让工作。2011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合并了陕西省鸿业房地产开发公司2011年1-3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陕西鸿信物业管理公司2011年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2年度已无子公司,但出于会计报表的可比性考虑,编制了合并报表。自本报告期开始,公司不再编制合并报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薛季民 2013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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