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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邵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敏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陆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1、茂名住宅项目 2012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参与茂名市土地竞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权限范围的额度内参与广东省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茂名市西城片区茂化路段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披露的2012-46号《关于参与茂名市土地使用权竞买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2年12月25日参与竞拍茂名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功竞得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2年12月25日分别签订了三份《成交确认书》(编号:2012-17, 2012-18, 2012-19)。三宗地块均位于茂名市西城片区茂化路段,地块间无缝衔接,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总面积230,510.60平方米(约合345.77亩),总成交地价款为34,578.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披露的2012-48号《关于竞得茂名市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3年3月22日,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茂名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完成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该子公司主要负责茂名住宅项目的开发经营和物业管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总裁授权范围内。 已披露的重要事项索引: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3-10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内容和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授信额度内增加抵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公司第七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授信额度内增加授信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贷款授信额度内增加票据业务品种。 根据银行要求,现该笔银行授信额度需增加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印商品展销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持有产权的海印缤缤广场第五、六层合计10,602.18平方米的商业、办公物业作抵押担保,其余贷款事项不变。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3年4月24日为基准日对海印缤缤广场的第五层及第六层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初步估值咨询答复书(估价编号:CHE2013-0424-0021)。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物业的市场价值为288,640,0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3-1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上午11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长李少菊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内容和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可靠,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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