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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蕴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恩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不适用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不适用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蕴韶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13-023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安基因”)第四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4月20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5日在广州市高新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7名,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缨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对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推荐,陆缨女士、常晓宁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单位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推荐,黄立强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共7名)的二分之一,且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25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陆 缨: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63年,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财务科科长,中山医科大学财务处副处长(主管全面),中山大学财务处副处长,中山大学房地产管理处处长,现任中山大学审计处处长。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大学后勤集团董事,本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 陆缨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山大学审计处处长、控股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常晓宁: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5年,高级会计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会计硕士。曾任中山大学国资科科长兼中山大学产业集团监事会监事、中山大学后勤集团监事会副监事长、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常晓宁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黄立强: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7年,动物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曾在美国怀俄明大学动物科学实验室任研究助理、怀俄明大学商学院管理系任研究助理、红桃K集团广东片区市场营销企划处处长、广州天绰集团董事长助理、暨南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办公室主任、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咨询服务部部长。现任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副主任,本公司监事。 黄立强先生为本公司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副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13-025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开始 4、 会议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一楼讲学厅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9日(星期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2、审议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3、审议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预案》 4、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特别强调事项:上述第1-3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上述第4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3年5月9日下午15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13日、5月14日上午9:00—12:00时, 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上投票代理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3、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广州市高新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办公楼314室) 联系电话:020-32290420,传真:020-32290231,邮编:510665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张斌、王蓉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13-022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广州市高新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如下: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3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13-024)。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同意选举何蕴韶先生、周新宇先生、程钢先生、吴翠玲女士、孙晓先生、谷晓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同意选举胡志勇先生、徐爱民先生、王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广东证监【2012】206 号)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同时,若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送红股的预案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得以实施,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做相应的修订。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报“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组建研究开发院试点”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建立健全研究院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机制,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分子生物学技术方面,特别是在基因诊断技术及其试剂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应用、产业化方面的国内领先地位,公司拟申报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组建研究开发院试点”项目。 该项目如获通过,公司将获得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少于40万元,并将对公司在促进研究院技术创新机制、管理创新机制和运行模式创新机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鉴于此次项目申报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5)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5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何蕴韶:男,教授,博士生导师,出生于1953年,博士学历。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任第一军医大学讲师、中山医科大学讲师、副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3 年起),曾多次担任国家科技部和卫生部重点攻关项目、863项目负责人或指导者,多项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教委科技进步奖、中国人民解放军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教育部二等奖、第八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等,系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现任中山大学教授,卫生部医药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本公司董事长。 何蕴韶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现持有本公司10,072,720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周新宇:男,工程师,出生于1968 年,硕士学历。曾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公司生物工程中心主任。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课题数十多项,曾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二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特等奖等多项国家、省市奖项。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新宇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持有本公司5,583,791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程 钢:男,工程师,出生于1970 年,复旦大学生物工程硕士,中山大学遗传学博士、新加坡理工学院访问学者。曾受“三九”集团派遣赴新加坡工作,1997 年1月回国后受聘于本公司至今。程钢先生多次担任卫生部重点攻关项目、国家技术创新项目、国家重点科技(计委)项目及广州市重大科技项目的核心研究成员或负责人,曾获中国专利金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个奖项。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程钢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现持有本公司7,718,769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孙 晓:男,出生于1962年,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化学工业部生产协调司处长、国家轻工业局办公厅副主任。现任红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董事。 孙晓先生为本公司股东红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吴翠玲:女,主任医师,出生于1961年。现任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广州复能基因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广州市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本公司副董事长。 吴翠玲女士为本公司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法定代表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谷晓丰:男,副教授,出生于1961年,硕士学历。曾任中山大学团委书记和药学院院长,现任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大学产业集团党委委员、书记;广州中山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现还担任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常务理事,本公司董事。 谷晓丰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胡志勇:男,生于1965年,汉族,中共党员。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现任广州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曾任广州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副院长,广州大学松田学院院长。现兼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广州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会计师公会理事,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咨询专家,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0393)独立董事。 胡志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徐爱民:男,生于1967年,汉族。 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现任香港大学医学院内科系、药理学及药剂学系终身教授;香港大学AIS抗体与免疫分析中心首席科学家,德国德勒斯登大学客座教授,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所特聘教授。兼任欧洲Biovendor, 加拿大Toronto Biosciences等国际生物技术公司科学顾问, 多种国际杂志的编辑(Biochemical Journal, Clinical Science, Adipocyte, PLOS one 等), 以及包括Cell Metabolism, Diabetes, Circulation, JCI, Clinical Chemistry等20多家国际权威杂志评委。 徐爱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华东:男,生于1966年,汉族,中共党员。博士,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暨南大学医学院副院长。曾任暨南大学中国病理生理杂志编辑部主任。现兼任中国病理生理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病理生理杂志副主编、广东省病理生理学会常务理事。 王华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广东证监【2012】206 号)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同时,若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送红股的预案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得以实施,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做相应的修订,请予以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案 ■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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