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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80版)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83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0年7月5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98元。截至2010年7月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2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085.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180.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浩华验字[2010]第6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将本年度发行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费等费用695.52万元,从发行费用调整入2010年当期损益,同时募集资金净额增加695.52万元,即募集资金净额合计46,876.22万元,该笔调整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4月18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共产生存款利息收入76.30万元,则募集资金总额为46,952.52万元。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7,877.98万元,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222.02万元。 综上,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6,1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51.3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52.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经2012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52.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7月19日,公司撤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炮台分理处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专户内剩余的0.05万元利息转为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6,952.5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0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瓦房店支行炮台分理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3—017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位凌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第二届董事会。 一、个人简历 位凌燕,女,出生于198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毕业于辽宁大学金融学(证券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年3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国信证券大连营业部;2010年1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国富期货农产品事业部;2010年10月至今,任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专员。已于2012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位凌燕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 邮政编码: 116308 联系电话: 0411-85269999 传真号码: 0411-85269444 办公邮箱: dlyiqiao@126.com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3—018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阅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3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德群先生、财务总监宋晓辉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春霖先生、独立董事张丽女士和保荐代表人刘俊杰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3—019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10:00时 3、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 4、会议地点:大连百年汇豪生酒店会议室;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95号 电话:0411-85269999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4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3年5月14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 1、会议联系人:林春霖 联系电话:0411-85269999 传 真:0411-85269444 通讯地址: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 邮 编:1163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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