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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梅群先生、总经理高振坤先生、总会计师冯智梅女士及副总会计师吕晓洁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149.71%,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回款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及票据未到承兑期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58.65%,主要是本报告期同仁堂商业房租押金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34.34%,主要是本报告期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50.07%,主要是本报告期期末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长65.09%,主要是本报告期期末应付职工季度奖金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88.40%,主要是本报告期期末应交的所得税、增值税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较年初增长337.96%,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可转换债券应计利息增加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41.20%,主要是本报告期应交流转税大幅增加。 (9)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3.88%,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息支出及手续费增加所致。 (10)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66.44%,主要是本报告期合营联营企业净利润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127.46%,主要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03%,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可转债发行费用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公布现金分红预案,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3-009 转债代码:110022 证券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梅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连洲先生、高学敏先生任期将满六年,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洪魁先生、钱忠直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尚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个人简历 张洪魁先生,79岁,高级经济师,中国中药协会名誉会长。曾任商业部中国药材公司计划处处长,国家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药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兼中国药材公司总经理,中国中药协会会长,第三次全国中药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负责主持编纂了《中国中药资源》、《中国中药区划》、《中国常用中药材》、《中国民间单验方》等多部著作。 钱忠直先生,60岁,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主任药师,二级教授,日本国立熊本大学客座研究员,沈阳药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及博士后导师。现任国家药典委员会业务综合处处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专家;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第十届执行委员;美国药典委员会植物药和营养补充剂专家委员会2010-2015药典委员;中国药学会理事会理事、中国药学会中药与天然药物学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科技成果评审专家、国家秘密技术审评委员、国家发改委审评专家、科技部项目评审专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评价专家、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委员。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3-011 转债代码:110022 证券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同仁堂国药刊登招股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下属同仁堂国药刊登预览资料集的公告》。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披露了有关建议分拆同仁堂国药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创业板独立上市相关公告。根据前述公告内容,同仁堂国药招股章程已于2013年4月25日全文刊登在联交所创业板网站(www.hkgem.com)。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录联交所创业板网站进行查询。 该项资料的刊登,不构成对同仁堂国药分拆上市最终达成的保证。 有关同仁堂国药分拆上市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需要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3-010 转债代码:110022 证券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6月20日上午9点30分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事项: 1、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累积投票事项: 7、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洪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选举钱忠直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3年6月6日为股权登记日。凡是2013年6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均可参加会议。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计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6月7日上午9:00—下午4:00。 2、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 邮政编码:100062 联 系 人:贾泽涛 李泉琳 联系电话:010—67020018 传 真:010—67059266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3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印章): 回执 截止2013年6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票账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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