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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肖云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大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易廷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0年11月8日,公司二0一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建设20万吨/ 年C4烯烃催化裂解制丙烯工程的议案》:公司投资3.02亿元建设“20万吨/ 年C4烯烃催化裂解制丙烯工程”。 该项目以C4为主要生产原料生产丙烯、MTBE、混合芳烃等石化产品。目前该项目已顺利建成。流程全部打通,处于生产调试阶段。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肖云华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8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5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石化工业区支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以控股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做保证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石化工业区支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壹年(以银行核准日期顺延壹年),并授权公司资金部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象山支行申请办理伍佰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以本公司所属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石化工业区支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壹年(以银行核准日期顺延壹年),并授权公司资金部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抵押物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以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做保证担保,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以银行核定日期顺延壹年),并授权公司资金部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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