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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黄祥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建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建雄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股改时承诺:在浦城-南平高速公路通车时将所持有的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福建高速,以支持福建高速控股浦南公司。 浦南公司经过几年的运营,经营业绩表现不佳,业绩持续亏损,且亏损有扩大的趋势。同时,由于公司于2007年投资建设的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刚通车不久,财务费用和路产折旧迅速增长,公司业绩正处于低谷期。因此,公司董事和管理层认为,基于目前浦南公司的财务状况,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着想,现阶段不宜增持浦南公司股权。如果此时增持持续亏损的浦南公司股权,合并其报表后的公司业绩下降的幅度较大。公司下一步将积极推进与大股东的沟通、协商,深入研究各种可行的解决方式。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按母公司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后的可供分配利润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7.44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祥谈 2013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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