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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建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洪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于2012年2月2日在印度孟买,与Balkrishna Industries Ltd. (简称BKT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BKT公司向本公司购买工程轮胎成型机及其相关产品,合同总价为2477.39万美元,2012年12月份增补了225万美元,合同金额合计2702.39万美元。(约16,985.87万元人民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陆续开始交货。 2.公司于2012年11月14日在天津,与天津国际联合轮胎有限公司 (简称:国际轮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国际轮胎向本公司购买高性能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成套关键系列装备相关产品,合同总价为12,629.20万元人民币。截止报告期末已收到全部预付款,合同约定的主要设备已经完成设计并开始投产。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建浩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3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天津赛象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符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93名激励对象598.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预留46.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公司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5月2日。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经营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及建立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在公司资金陆续投入的过程中,公司预计会有部分短期闲置资金产生。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计划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审批后,公司可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三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同时,实际办理的自有资金理财与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加总金额最高不可超过五亿元人民币,单笔理财金额在一亿元人民币以内。本额度的使用从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决议生效之前尚未使用完毕的额度在本次决议生效后停止效力。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为有效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将只能购买保本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议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4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下午14:00在天津赛象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三人,监事会主席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季度报告无异议,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93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3年5月2日,同意93名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598.5万份限制性股票并预留46.5万份限制性股票。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三亿五千万元人民币以内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三亿五千万元人民币以内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5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象科技”)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首次向93名激励对象授予598.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预留46.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5月2日。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1、2012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后,2013年3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3年3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13年4月2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1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备忘录》”)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并同意授予93名激励对象598.5万份限制性股票。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华审字[2013] 003759号《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依据公司相应的绩效评价办法,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 5、激励对象具有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核,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形。 三、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股票来源 1、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自授予日起不低于一年的时间为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5月2日。 2、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93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8.5万股,预留46.5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4.7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3、参与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4、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46.5万股,占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量的7.21%。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方式进行,即于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将重新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即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的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确定。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5月2日,在2014-2016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40%、30%、30%)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别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该成本将在激励计划禁售期内进行摊销,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5月2日,该日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93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均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3年5月2日,同意93名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598.5万份限制性股票并预留46.5万份限制性股票。 七、激励对象资金来源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1、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3、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的结论性法律意见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公司董事会有权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其确定的授予日不违反《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九、备查文件 1、《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7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概况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经营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及建立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在公司资金陆续投入的过程中,公司预计会有部分短期闲置资金产生。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计划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审批后,公司可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三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同时,实际办理的自有资金理财与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加总金额最高不可超过五亿元人民币,单笔理财金额在一亿元人民币以内。本额度的使用从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决议生效之前尚未使用完毕的额度在本次决议生效后停止效力。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为有效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将只能购买保本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类型:仅限于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如银行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债券回购等。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额度:三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同时,实际办理的自有资金理财与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加总金额最高不可超过五亿元人民币,单笔理财金额在一亿元人民币以内。) 3.理财产品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理财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在具体购买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为前提,并视现金流情况,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认购了2000万元理财期限为189天[2012年6月14日(含当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不含当日)]的浦发银行浦泰支行利多多2012年HH284期理财产品(保证收益-混合型)。该产品于2012年12月20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1%,实际收益率5.1%,合计投资收益为528,164.38元。 公司于2012年8月3日认购了4000万元理财期限为177天[2012年8月6日(含当日)起至2013年1月30日(不含当日)]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围堤道支行CBHB-DG-12284号 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3年1月30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98%,实际收益率4.98%,合计投资收益为965,983.56元。 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认购了4000万元理财期限为181天[2012年11月8日(含当日)起至2013年5月8日(不含当日)]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围堤道支行BH-S12284号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9%,目前尚未到期。 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认购了4000万元理财期限为181天[2012年11月8日(含当日)起至2013年5月8日(不含当日)]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围堤道支行BH-S12285号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9%,目前尚未到期。 公司于2013年2月4日认购了5000万元理财期限为181天[2013年2月5日(含当日)起至2013年8月5日(不含当日)]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围堤道支行S13050号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5%,目前尚未到期。 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认购了8000万元理财期限为365天[2013年4月16日(含当日)起至2014年4月16日(不含当日)]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围堤道支行S13101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7%,目前尚未到期。 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认购了8500万元理财期限为365天[2013年4月23日(含当日)起至2014年4月23日(不含当日)]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围堤道支行S13112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7%,目前尚未到期。 除此之外,无购买其他理财产品情况。 综上,截至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共计35,5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理财19,000万元,募集资金理财1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五、 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无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三亿五千万元以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三亿五千万元以内购买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三亿五千万元以内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三亿五千万元以内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七、其他 在公司管理层具体决策购买理财产品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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