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0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林伟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3人,代表股份289,230,94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8.2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万泽股份"和证券代码"000534"不变,原公司《章程》中公司名称将做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289,230,9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原《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GUANGDONG WEDGE INDUSTRIAL CO.,LTD. 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WEDGE INDUSTRIAL CO.,LTD. 表决结果:同意289,230,9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文文、顾倩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