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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年第1号)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7月20日《关于核准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39号)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14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3月14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12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安奎先生,董事长,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农业机械研究所主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外经处处长、香港吉信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吉林天信投资公司总经理;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5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高方先生,董事,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副处长,外企服务总公司宏银实业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9月至今历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Wolfgang Matis 先生,董事,德国籍,法兰克福商学校经济专业(Frankfurt Business School of Economics)。曾任德意志银行全球固定收益负责人、全球市场负责人,董事总经理(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法兰克福)董事会成员、CEO兼发言人。 Mark 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球首席运营官、MD。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1998年至2000年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授课教师,曾任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第一、二届委员,2000年至今历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副教授。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利刚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2001年2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曾就职于国家计委,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公司督察长。 戴京焦女士,副总经理,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MBA。历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负责人;平安证券公司助理总经理,平安集团投资审批委员会委员。2004年3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陈雯雯女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硕士,6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嘉实基金固定收益部投资组合经理。2006年7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信用分析师。2012年9月24日至今任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基金经理。2011年9月14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无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戴京焦女士、公司总经理助理邵健先生、总经理助理詹凌蔚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刘天君先生、机构投资部总监党开宇女士、资深基金经理陈勤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肖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现有员工120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目前,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基金、QFII、QDII、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年金基金、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托管资产规模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1)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0)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2)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3)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56)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5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6)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5)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6)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9)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0)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84)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85)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8)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8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9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9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93)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4)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7)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二)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还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央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刻的基本面研究、严谨的信用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战略、战术运用,力争持续达到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为投资者长期稳定地保值增值。 首先,本基金在宏观经济趋势研究、货币及财政政策趋势研究的基础上,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研究为核心,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结合收益率水平曲线形态分析和类属资产相对估值分析,优化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其次,本基金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另外,本基金也会关注股票一级市场、权证一级市场等其它相关市场存在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总体风险收益特征保持不变前提下的基金资产增值最大化。 1、资产配置 本基金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趋势、国家宏观政策趋势、行业及企业盈利和信用状况、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及预期收益等,“自上而下”地挖掘风险收益优化、满足组合收益和流动性要求的投资机会,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债券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现金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积极主动地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相应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的过程中,本基金将在判断市场利率波动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当前形态,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可适当调整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久期确定后,本基金将通过收益率曲线形态分析和类属资产相对估值分析,在组合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两个主要方面对组合进行优化,以达到在相同组合久期的条件下,进一步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的目的。在组合优化的过程中,本基金将根据各类属债券资产当前的收益率曲线,在给定组合久期以及其他组合约束条件的情形下,通过嘉实债券组合优化数量模型,确定最优的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 本基金通过考察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可适当调整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的配置方式,以求适当降低机会成本风险和再投资风险,或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本基金期限结构调整的配置方式包括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 (3)信用策略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无信用风险的利率品种基准收益率上,叠加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是影响本基金信用收益的重要因素。由于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两方面影响:一是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差曲线走势,二是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金分别采取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一是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二是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最后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的及分行业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发行人信用发生变化后,本基金将采用变化后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企业债定价。影响信用债信用风险的因素分为行业风险、公司风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五个方面。本基金主要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 为控制信用风险,本基金根据国家有权机构批准或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依靠嘉实信用分析团队、及嘉实中央研究平台的其他资源,深入分析挖掘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现金流、发展趋势等情况,严格遵守嘉实信用分析流程、执行嘉实信用投资纪律。 (下转B159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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