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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文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宝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太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13.21% ,主要是发电量减少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较上期增加104.30% ,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煤炭价格比上年同期有所下跌,公司发电业务经营业绩比上年同期有较大改善;二是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获得补贴资金400万元(供热企业补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73.14% ,主要是本期购买燃料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4月16日,公司副董事长徐义公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2、2013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马玉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马玉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马玉新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其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于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监事马玉新先生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职务。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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