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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永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祖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祖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货币资金比期初数增加 52.20%,系公司本期销售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比期初数减少57.12%,系公司本期销售按揭款收回所致; 在建工程比期初数增加 221.69%,系公司本期自用房产装修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比期初数减少90.00%,系公司本期到期短期借款偿还所致; 应付账款比期初数减少30.86%,系公司本期偿还应付账款所致; 预收款项比期初数增加 130.71%,系公司本期销售房款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比期初数增加75.82%,系公司本期计提利息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 31.02%,系公司本期销售面积减少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45.15%,系公司本期收入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4.20%,系公司本期项目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8.33%,系公司本期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322.01%,系公司本期坏账准备冲回所致; 投资收益上年同期减少54.74%,系公司本期确认安源煤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64.38%,系公司本期收到宿州政府奖励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59.58%,系公司本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 50.41%,系公司本期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647.04%,系公司本期销售收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507.33%,系公司本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23.69%,系公司本期长期借款偿还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无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公司接待普通投资者电话咨询,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地介绍公司经营情况。无接待调研、书面问询、采访等活动的情况。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王永红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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