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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37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3-00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

  2012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2012年度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阎焱、苏君祥以电话形式参会,独立董事曹叠云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徐景安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 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125,481,95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1,380,155元,减2012年5月分配股利66,730,099元,提取盈余公积4,281,865元,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股东的利润累计为385,850,150元。公司拟定以2013年4月19日的总股本986,126,241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306,31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36,543,838元结转下一年度。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议案》

  公司预测201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0亿美元(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产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远期、掉期合约等)。如超过50亿美元,则须依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上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报告》。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两年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执业准则,勤勉尽职的履行职责。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十、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3年公司及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93.73亿元人民币,为使公司能够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周国辉先生、冯均鸿先生共同决定并签署公司向以下共计21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申请有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具体授信内容包括:各银行的授信申请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等并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并在每年季报时向董事会汇报上季度银行授信情况。

  表一:2013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计划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司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向上列21家银行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商银行总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广州分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美元拾伍亿元(含)的外币或人民币借款额度/对外基本授信/TT代付/人民币信用证等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足额的人民币/外币存单或全额保证金进行质押;同时申请不超过等值美元伍亿元(含)人民币/美元利率掉期额度,以降低该项“借款额度”使用时的融资成本。

  授权周国辉先生、冯均鸿先生二人共同决定以上借款额度及利率掉期额度申请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并授权以上二人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有与授信相关合同,并授权韦兰女士办理上述授信项下具体融资事项。

  3、为简化在以上第1、2项所列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二)关于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内容如下:

  1、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信贷额度约10.6亿港币。2013年公司香港及海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EA Digitech Ltd.、Eternal Asia (s) Pte. Ltd.、Eternal Fortune Fashion LLC、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 USA) Corp、Eternal Asia Distribution (s) Pte. Ltd.、Eternal Asia(Malaysia) Sdn.Bhd.、Eternal Asia (Phillipines) Pte. Ltd.等)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工银亚洲、香港建银亚洲、建行香港分行、花旗中国、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香港分行、中信银行(国际)、Cathay Bank、East West Bank、Standard Chartered Bank Singapore、HSBC Singapore、Bank of China Luxemburg Branch、DBS Singapore、Citibank Singapore、ICBC(EUROPE)S.A. AMSTERDAM BRANCH等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亿港币(或等值美金、跨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申请金额、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各银行授信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

  2、2013年公司海外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等)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招商银行香港分行、花旗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恒生银行、星展银行、永隆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Singapore、DBS Singapore、HSBC Singapore等银行申请不超过5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外汇交易额度或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额度。该外汇交易额度用以开展金融套期保值交易。外汇交易额度及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申请有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随着公司各类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收付的资金量随之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申请于2013年度内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累计总量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该类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四、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3年5月17 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3-01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测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本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在经济快速变化的全球经济环境中,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现对2013年度公司将发生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作出以下预测。

  一、交易目的

  利用衍生金融品工具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

  2009-2012年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分别为13.7亿美元、16.94亿美元、8.59亿美元、8亿美元,公司预测201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0亿美元(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产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远期、掉期合约等)。如超过50亿美元,则须依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上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操作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及操作人员误操作。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交易对手。

  3、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急时报告公司决策层,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4、衍生金融交易以套保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套保效果。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为主体进行操作,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未获批准前一律不得从事。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预计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2013年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0亿美元,超过部分须依据《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控制制度》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5、严格控制衍生金融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公司严禁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6、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严格授权和岗位制衡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衡制度,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7、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特此报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3-01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国际文化大厦27楼2722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125,481,95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1,380,155元,减2012年5月分配股利66,730,099元,提取盈余公积4,281,865元,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股东的利润累计为385,850,150元。公司拟定以2013年4月19日的总股本986,126,241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306,31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36,543,838元结转下一年度。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执业准则,勤勉尽职的履行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购买低风险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本次公司对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小板股东上市规则》等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型银行理财产品,且累计总量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九、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3-01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6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1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4.89 元。截至 2007年11月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71,59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41,249,622元,募集资金净额730,340,378元。

  2007年11月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 “KPMG-C(2007)CR No.0017”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30,340,378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445,367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该制度于2007年3月18日经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开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810900277708096001、4000023319200252702、44201503500059230668及31001520313050019566,专门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分别于2007年11月6日和2008年9月1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于2007年度,“怡亚通医疗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但是因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时笔误的原因,“怡亚通医疗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 的募集资金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订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专户进行存储及使用,相关的募集资金在报告期内已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提取。本公司已于2008年4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使“怡亚通医疗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 的使用专户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专户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专户。

  另外,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0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建行上海浦东分行专户转存至建行上海浦东分行下属金茂支行基本户中作为七天通知存款存储并获取利息。此次改变募集资金的存款方式仅为增加利息收入,募集资金未作他用。

  本公司分别于2009年3月18日和5月12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元和50,000,000元从建行上海浦东分行金茂支行的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建行上海浦东分行专户。同时于2009年5月12日将60,000,000元在通知存款账户中形成的利息收入343,875元转回至募集资金建行上海浦东分行专户。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于2008年9月11日对本公司的治理情况及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中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规定,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经理、财务总监联签制度。检查发现,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与日常资金使用审批未加区分,且募集资金使用仅由财务总监签字,不符合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过程中总经理未签署的相关凭证,已进行了补签。

  “增资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投资上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项目”的原募集资金未在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开设专户进行管理,而是由总部进行管控。本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于2008 年9 月19 日将剩余的募集资金额人民币105,715,078元,以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开设专门账号进行管理,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大连供应商库存管理(VMI)服务项目”、“医疗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及“全球供应链平台网络建设项目”存放在基本户的剩余募集资金分别为人民币9,856,355元、1,607,640元及71,235,010元,于2008年9月23日转回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三方共同监管账户进行管理。

  另外,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0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建行上海浦东分行专户转出存至建行上海浦东分行下属金茂支行基本户中作为七天通知存款存储并获取利息,募集资金未作他用。

  本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除上述情况以外,本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及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它重大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4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3-015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在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2012年度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7.25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357,1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2012年度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燃料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汽车(不含小轿车)的经营(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5月22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83,412.6241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 804,818.47万元,净资产为 130,597.13万元,总负债为 674,221.34 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1,96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7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金滇路200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06年4月24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燃料油(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表仪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建材、五金工具、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百货、橡塑制品、医疗器械(一类)的销售,及上述有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除经纪)。(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海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15,304.86万元,净资产为36,037.53万元,总负债为79,267.3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78%。

  2、公司名称: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商租赁”)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深圳国际文化大厦19楼05B

  法定代表人:陈伟民

  成立时间:2012年9月24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宇商租赁目前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宇商租赁的总资产为6,742.69万元,净资产为 6,377.66万元,总负债为145.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2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7,1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2012年度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30,597.13万元的273.44 %,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2012年度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2012年度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4 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3-01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5月6日下午3: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002183/)参与本次年度网上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国辉先生、独立董事周成新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冯均鸿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梁欣先生、保荐代表人田爱华女士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3-01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2012年度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大华事务所为全球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DO International)成员所。大华事务所目前拥有2400多名专业人士,已发展成为国内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是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中国内地首批具有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两年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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