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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吉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华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宇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 ■ 2、利润表 ■ 3、现金流量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本公司于2012年10月27日与刘丽颖、贾德君及哈尔滨蒲公英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公英药业”)签订了关于蒲公英药业增资扩股协议,本公司首期支付增资款17,250万元取得蒲公英药业75%股权。蒲公英药业的主要产品(即安脑丸和安脑片)已于2013年3月16日进入现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根据协议规定,本公司需另行支付增资款3,750万元。合计总投资21,000万。2013年1月6 日正式办理蒲公英药业经营权转移手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13年3月7日办理完毕。蒲公英已纳入1季度合并范围,本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5,578万,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013.63万,净利润97.73万。 2、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召开了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0万元用于收购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目前正在办理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六、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无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吉满 先生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3-024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点; 3、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燕京路(北京路)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吉满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0,757,08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8.1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张亚萍律师、涂军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757,08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757,08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757,08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757,08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5、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聘任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757,08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5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2013年3月1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张亚萍律师、涂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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