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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黄建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James Michael Rice(大米)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直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单位:元 ■ 单位: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间,公司内控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 ①公司进行了内控自我评价及审计工作,未发现公司在内控设计、执行存在有重大缺陷。 ②公司持续跟进内控测试发现的缺陷整改,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审计部检查确认整改效果,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整改结果。 ③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由审计部主导公司季度内控责任状况确认工作,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转让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程如下: 公司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201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于2013年3月25日、4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转让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至本报告期末,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水井坊营销有限公司分别与成都铸信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借款暨债务清偿协议》及配套协议约定,公司收到铸信地产诚意金1.35亿元;聚锦公司亦已取得铸信地产借款4.5亿元(此款项暂存于聚锦商贸在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开立的共管账户中)。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全额收到股权转让款2.24亿元;聚锦公司亦已取得铸信地产借款4.52亿元,并已清偿对公司的全部债务;聚锦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特殊承诺除以下事项尚在履行期间外,其余承诺均已履行: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建勇 2013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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