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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1.2 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规则第2号》(2012年修订)的要求确定和计算。 2、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涉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2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 1、本行于2012年7月5日公布《北京银行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列明:每10股派送红股2股,除权日为2012年7月11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7月12日。本行已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其他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3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业务信息及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4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资本利润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期初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期末净资产)/2]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4、贷款迁徙率数据为本行口径 2.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6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下图为持有本行股权5%以上股东情况及其控制关系。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1 经营情况综述 2012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年份。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动荡不定中企稳回升、深刻转型,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重大步伐。面对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公司全体干部员工以积极发展、勇于创新的大智慧,在调整结构、加快转型中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公司效益、业务结构、客户基础、服务质量、风险管理、管理改革、品牌价值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发展业绩。 (一)规模效益均衡发展 2012年公司经营计划全面完成,资产规模稳步提升,收入结构不断改善。在形势不确定性增强、调控力度加大的不利局面下,公司资产总额1.12万亿元,较年初增幅17%,存款总额7138亿元,贷款总额4967亿元,分别较年初提升16%和22%,存贷款市场份额稳健提升。利润总额148亿元,同比增幅30%;净利润首次超过100亿元,达到117亿元,同比增幅30%。 (二)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2012年,本行持续推进战略转型,业务结构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方面,鼓励信贷资产向结构优化目标发展,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公司贷款比重达到51%,同比提升3个百分点;个贷余额占贷款总额比重达到18%。存款结构方面,存款总额突破7000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增长达到21%。中间业务实现多元化发展,非息净收入占比突破10%,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66%,为应对金融脱媒、实现业务增长、优化收入结构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特色金融品牌彰显 2012年,本行持续打造“科技金融”、“文化金融”、“消费金融”等特色金融品牌。文化金融在北京地区的市场份额超过50%;特色产品“创意贷”走出国门;荣获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2012年文化金融服务年先进单位”称号。科技金融制定三年发展规划,确保科技企业信贷业务增速不低于全行信贷业务平均增速,培育神州数码、汉王科技等众多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特色产品“信用贷”荣获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2012年服务小微及三农十佳特优金融产品”奖。消费金融业务快速发展,全年新增贷款22亿元,贷款余额19亿元,客户数量4.2万户,有效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 (四)风险内控水平增强 2012年,公司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状况总体可控。不良贷款率0.59%,控制在较好水平,拨备覆盖率达到420%,拨贷比提前达到2.50%的监管标准。着眼体系建设,推进信贷业务“六集中”,三级风险管控体系进一步夯实。着眼系统建设,开发完善同业授信额度管理系统、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系统和授信后管理系统。着眼重点行业和领域,严格执行差别化房地产信贷政策,完成平台贷款“降旧控新”目标,加强产能过剩行业贷款风险防控。对钢贸行业和长三角地区的风险暴露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化解信用风险隐患。着眼转型发展,启动新资本协议总体规划项目和系列培训。着眼稳健发展,加强操作风险防控,提高了安全管理远程监控能力,完善了垂直审计管理体系。 (五)管理改革深化推进 突出“管理年”主题,加快转型改革,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多措并举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加中小企业、信用卡两个业务单元,成立私人银行部、投资管理部、服务管理办公室、新资本协议实施办公室、利率市场化办公室和数据管理中心等新机构,组织架构持续完善。修订资本规划和管理方案,成功完成118亿元定向增发,资本实力显著增强。综合经营深度推进,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贷款余额实现高速增长,显示消费金融的巨大潜力;中荷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在合资保险公司中的排名上升至第九名;成立农安北银村镇银行,三家村镇银行全部实现盈利。 (六)品牌价值持续提升 2012年,《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最新排名中,北京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第132位,比上一年度大幅提升13位。在世界品牌实验室的2012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公司品牌价值突破100亿元,达到106.39亿元,位居134位。截至目前,北京银行已经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等多项殊荣,业务特色与品牌价值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3.2 主营业务分析 (一)主要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4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9.6%和30.5%,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的增加和对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二)利润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三)营业收入 1、报告期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全年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5亿元,增幅34%。下表列出本公司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报告期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从地区分布来看,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北京地区,同时天津、上海等外埠分行的贡献度正逐步增加。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四)利息净收入 2012年,本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2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亿元,增幅31%;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89%,是本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利息净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生息资产规模增长和结构改善所致。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息净收入构成及增长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五)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大力推进战略转型,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6.72亿元,同比增加10.60亿元,增幅66%。 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六)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加强成本控制,业务及管理费支出72亿元,同比增幅31%,比营业收入增幅低3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26%,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下表为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3 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一)概览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1.12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635亿元,增幅17%。负债总额10483亿元,较年初增加1422亿元,增幅16%。股东权益717亿元,较年初增加213亿元,增幅42%。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二)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三)主要资产项目 1、贷款 本公司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不断为企业提供持续的信贷支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余额4067亿元,较年初增加678亿元,增幅20%,其中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公司贷款的比重超过50%;个贷余额900亿元,增幅35%,占全部贷款比重提升至18%。详细贷款情况如下: (1)报告期末,合并贷款行业分布情况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报告期末,合并贷款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报告期末,合并贷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12年,本公司加大了同业业务发展力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885亿元,较年初增加653亿元,增幅281%。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2年,本公司加大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力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950亿元,较年初增加87亿元,增幅10%。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4、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2年,本行适度增加持有至到期投资规模,以获取稳定的利息收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971亿元,较年初增加85亿元,增幅10%。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四)主要负债项目 1、存款 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余额7138亿元,较年初增加995亿元,增幅16%,其中活期存款余额3445亿元,占全部存款的48%;储蓄存款1397亿元,存款结构进一步优化。详细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012年,本公司加大同业业务发展力度,实施同业客户倍增计划,积极吸收同业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2412亿元,较年初增加732亿元,增幅44%。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四 财务报告情况说明 4.1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1月6日,本行与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农安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持股比例为51%。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闫冰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0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7名,实际到会董事14名(森华董事委托叶迈克董事、张杰董事委托张慧珍董事、王瑞祥独立董事委托李保仁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主持。强新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2012年度经营情况和201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制度》。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提名罗克思(Franciscus Gerardus Rokers)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罗克思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姚克满董事和森华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3年5月29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北京银行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北京银行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北京银行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北京银行201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姚克满董事和森华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授予恒天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80亿元(其中企业授信额度60亿元、债券包销额度20亿元),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张杰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通过《关于对ING Bank N.V.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授予ING BANK N.V.同业授信额度3亿美元,额度有效期18个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姚克满董事和森华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授予市国资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80亿元(其中企业授信额度65亿元、债券包销额度15亿元),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授予京能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05亿元(其中企业授信额度95亿元,债券包销额度10亿元),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陆海军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通过《关于购置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的议案》。 同意出资不超过4.7亿元,购置总面积不超过25000平方米的华远·华中心T2座8-21层和1层部分区域,作为长沙分行营业办公用楼,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手续。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任志强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通过《北京银行2012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通过《北京银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通过《北京银行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照2012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11.63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64.99亿元; (三)以2012年末总股本88.0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计人民币35.2亿元(含税)。 分配预算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通过《关于聘请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行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行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610万元人民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通过《201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通过《向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捐款的议案》。 同意捐款500万元,帮助灾区进行抗震救灾。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附:罗克思先生简历 罗克思(Franciscus Gerardus Rokers)先生,荷兰国籍,1970年4月出生,现任北京银行行长助理。在此之前,罗克思先生于2008年至2012年派往泰国军方银行(曼谷)工作,先后担任中小企业信贷负责人、消费与中小企业信贷副经理、副首席风险官、信用风险管理负责人和高级行政副总裁;1996年至2008年期间在荷兰ING银行(阿姆斯特丹)工作,先后从事ING银行荷兰地区零售业、批发业务,担任风险管理负责人;1994年至1996年期间,参与ABN AMRO Hoare Govett投资银行与全球客户部管理培训生项目。罗克思先生毕业于荷兰Maastricht大学,获商业与经济硕士学位。2011年,罗克思先生完成了法国枫丹白露INSEAD商学院银行风险管理项目。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9名。会议由强新监事长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1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12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2012年度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制度》。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北京银行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北京银行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北京银行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 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长沙 分行营业办公大楼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在长沙地区购置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下属公司开发的“华远·华中心”T2座8-21层和1层部分区域,作为本行长沙分行营业办公用楼。购置总面积不超过25000平方米,总购置金额不超过4.7亿元人民币。 华远·华中心T2座是华远置业下属公司在长沙开发的项目,华远置业的法定代表人任志强是本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远置业是本行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华远置业成立于2002年4月,目前注册资金10亿元,法定代表人任志强,系上市公司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743)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 华远置业依托股东的资金实力和开发经验,自身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开发了普通住宅、保障性住房、顶级住宅、商务公寓、写字楼、购物广场、TOWNHOUSE等多种业态,并逐渐开发青岛、西安、长沙等外埠市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华远置业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经过市场询价与谈判,以正常市场价格购置,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远”是地产行业知名品牌之一,致力于“营造精致品质生活”,开发高品质的具有市场代表性的房地产产品。2008年,华远置业下属公司开发的“华远·华中心”项目处于长沙市中心区域,西临湘江,总建筑面积逾100万平方米。项目分为南、北两区,其中,北区共分五期,第四、五期为写字楼,T2座为第五期开发。 本行购置“华远·华中心”T2座8-21层和1层部分区域,是为提升本行在长沙地区的办公条件和品牌形象,符合长沙分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本行的长远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认为:向关联方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购置长沙分行营业办公大楼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律要求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ING BANK N.V.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3年4月25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ING Bank N.V.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ING BANK N.V.同业授信额度3亿美元,额度有效期18个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ING BANK N.V.是本行战略投资者,也是本行最大单一股东,截至2012年12月31日,ING BANK N.V.持有本行股份1,200,581,777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3.6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ING BANK N.V.是本行的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已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ING BANK N.V.授信3亿美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报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ING BANK N.V.是荷兰国际集团(ING)全资子公司,ING已有150余年的历史,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具有很强的商业地位,并已将业务扩展至全球超过50个国家,为包括个人、家庭、小企业、大型公司、机构和政府部门在内的广泛的顾客群体提供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ING BANK N.V.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业务定价依据公开市场价格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ING BANK N.V.是本行战略投资者,双方在资产负债管理、资金管理、资金产品研发、贸易融资等业务领域良好的深入合作,有利于推进本行品牌化、区域化和国际化经营发展战略。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与ING BANK N.V.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行向ING BANK N.V.授信是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授信项下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3年4月25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80亿元(其中企业授信额度65亿元、债券包销额度15亿元),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国资公司持有本行股份777,796,427股,占本行总股本的8.84%,是本行的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资公司是本行的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国资公司关联授信金额8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国资公司2001年4月25日成立,是专门从事国有资本运营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50亿元。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委托,对授权的国有资产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国资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贷款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国资公司与本行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对该公司提供服务支持,符合本行“服务首都经济”的宗旨,有利于巩固本行在北京市场的领先地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与国资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行向国资公司授信是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授信项下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3年4月25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05亿元(其中企业授信额度95亿元,债券包销额度10亿元),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京能集团是本行第三大股东,截至2012年12月31日,持有本行股份446,648,7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5.0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京能集团是本行的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京能集团授信105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京能集团于2004年12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130亿元,是北京国资系统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是北京市政府出资的投资办电主体,京津唐电网内第二大发电主体,电力行业内最大的地方性电力生产企业之一。京能集团经营管理北京市政府电力、节能等相关的投资基金,担负着首都电力、能源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节能技术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开发。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京能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贷款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京能集团是北京市重点企业,与本行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对该公司提供服务支持,符合本行“服务首都经济”的宗旨,有利于巩固本行在北京市场的领先地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与京能集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行向京能集团授信是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授信项下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1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恒天 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3年4月25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80亿元(其中企业授信额度60亿元、债券包销额度20亿元),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恒天集团是本行的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恒天集团授信8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恒天集团是由原国家纺织工业局所属的中国纺织机械(集团)公司、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公司、中国化纤总公司、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中恒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六家直属企业1998年组建而成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1.78亿元,受国家国资委监管。 恒天集团为第一批公布主业的中央企业,三大主业分别为:纺织机械制造、技术研究及服务;纺织原料、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纺织品、服装、化学纤维制造。2006年至2011年连续六年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恒天集团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贷款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恒天集团纺织机械主业位列中国第一、世界第三,对恒天集团提供授信支持有利于本行拓展业务和树立品牌形象。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与恒天集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行向恒天集团授信是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授信项下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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