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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 产 品 公告编号:2013-2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注:1、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 (1)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农牧公司因饲料原料价格上涨,猪价持续低迷及市场无序竞争等影响致亏损增大; (2)报告期,公司新拓展项目处于筹建并陆续投入建设,融资借款增多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86.12%; (3)报告期,布吉市场搬迁至深圳海吉星物流园,布吉市场待转型。 2、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除注1所述原因外,主要系: (1)上年同期,公司下属深深宝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增加公司上年同期税前收益8,357万元; (2)上年同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获得拆迁补偿,增加公司上年同期税前收益5,391万元。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383,314,131股,上述2010、2011、2012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以报告期末总股本1,383,314,131股为计算依据。 4、报告期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完成,新增发行股票数量为31,365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96,964,131股,重新计算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0276元/股。 5、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4,607,483.41元,同比增幅204.30%,主要系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下属企业本报告期退还客户保证金减少致现金流出减少及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深圳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7楼,负责人:张晓莉女士。 截止2013年3月31日,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412,456,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1%;深圳市国资委全资公司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88,603,753,占公司总股本的5.22%;即深圳市国资委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501,060,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已陆续搬迁至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深圳海吉星物流园蔬菜、水果、干货、加工配送等主要交易区域已全部完成招商,运营情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旗下电子交易平台深圳市农产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已完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农产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交易场所运营资格。公司各方面业务和资源不断积累,已为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升级奠定良好的基础。 2013年1月6日晚,公司孙公司所属上海市场南北干货区发生火灾。(详见2013年1月8日、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火灾发生后,上海市场迅速全力配合救治伤者,帮助罹难者家属处理各类善后事宜,并恢复市场正常经营,保证市场供应;并对市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公司吸取惨痛教训,高度重视系统内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进一步加大了巡查力度,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二、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06.17亿元,净资产为43.20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90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9.30%。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2亿元,净利润1.0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0.4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50%。其中,报告期公司核心业务农产品批发市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63亿元,同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65%;实现净利润为3.09亿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8%(其中,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布吉市场已完成搬迁待转型,计算口径剔除布吉市场)。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同期略降6.33%;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业务营业收入稳健趋好,同比上年增长了5.65%;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上年同期下降了5.96%;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业务营业成本增长了25.26%,主要原因是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增营业场所进而经营资产增加致折旧增加及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农产品流通行业政策环境和导向 1、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推进全国性、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重点支持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 2、201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参与现代物流中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促进高效畅通安全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3、2012年7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除鼓励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外,切实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提出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流通业税制等具体保障措施。”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面临的竞争和挑战 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着我国农产品流通的重任,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国家提升了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稳定物价方面的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并要求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成本。同时,农产品批发市场已进入高度竞争的发展阶段,各路资本纷纷加入,行业内其它单体市场与资本市场结合,扩大了资本实力,加入到市场网点资源整合和高薪抢夺专业性人才的竞争行列中来。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发展前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蓬勃兴起和快速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促进产销衔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及引导生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等方面的作用日显突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是联结亿万小规模生产者与消费者的重要桥梁,是商流、物流、信息流的集散中心,并承担着农产品集中、分散和价格形成功能。在促进农业生产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区域化、标准化和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形成,以及在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增产增收和保障城镇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供应等方面,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国际经验和国情来看,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体系中仍将发挥重要的中枢作用。(来源:《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总报告》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四)公司新年度的重点工作计划 2013年,公司仍将在“网络化”战略指引下,继续加强“海吉星”品牌建设,践行“绿色交易”理念。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加强预算管理,控制成本费用,做好资金计划安排; 2、加大力度强化“网络化”基础工作,强化“绿色交易”实践工作; 3、加强品牌建设,强化实体市场、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和综合配套开发等业务板块发展,稳步实现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转变; 4、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隐患的巡查和整改工作; 5、实施人才战略,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推动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6、深度推进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风控管理水平; 7、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完善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体系,继续抓好维稳工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公司出资成立深圳市农产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加合并报表单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出资成立深圳市农产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40%,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吉星投资持有股权比例为35%,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农产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25%。2012年10月22日,农产品小贷公司注册成立,增加合并报表单位。(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2012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二)报告期,公司出资成立深圳市星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合并报表单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出资成立深圳市星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99%,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吉星投资持有股权比例为1%。2012年10月18日,深圳市星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增加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三)报告期,交易中心引进战略投资者完成后退出合并报表范围 2012年11月,深圳市农产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已完成,交易中心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前,公司持有交易中心股权比例为95%,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吉星投资持有交易中心股权比例为5%,即公司实质持有交易中心股权比例100%;变更后,公司持有交易中心股权比例为42.7928%,海吉星投资持有交易中心股权比例为2.2523%,本次引进战略投资者俊皆有限公司持有交易中心股权比例为30%,景林投资持有交易中心股权比例为19%,交易中心管理层团队齐志平、孙炜、董华新、史伟鹏及李华合计持股比例为5.9549%;即公司实质持有交易中心股权比例为45.0451%,公司不具有控制权;因此,2012年12月1日,交易中心退出合并报表范围。(交易中心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三、公司子公司重要事项”及于2011年8月31日、9月17日、12月29日、2012年1月7日、5月24日、10月16日、1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陈少群 财务总监:陈阳升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3-2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汪兴益,作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汪兴益(声明人姓名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汪兴益 日 期:2013年4月24日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良媛,作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孙良媛(声明人姓名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孙良媛 日 期:2013年4月24日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肖幼美,作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下转B18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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