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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3-021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廖学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东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六、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业务。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廖学金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3-024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13年5月21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3:3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3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05月15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报告2012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201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13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列1项,3~11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4月2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名廖学金、廖学森、廖学湖、廖蓓君、姜绍刚、黄秀卿、莊贤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侯选人;提名甘兆胜、梁侠、甘勇明、陈大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2日刊载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22)。本次会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1 选举廖学金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2 选举廖学森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3 选举廖学湖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4 选举廖蓓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5 选举姜绍刚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6 选举黄秀卿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7 选举莊贤裕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8选举甘兆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9梁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10 选举甘勇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11 选举陈大路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列第12、13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 4月2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监事会提名陈雪、莫红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4月18日刊载的《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本次会议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的具体安排如下: 14.1 选举陈雪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14.2 选举莫红梅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列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3、14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分类投票制选举。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13年0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05月16日、17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5月17日下午4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丽秋 周小容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105 传 真:0755-27746236 地 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办龙发路65号 邮编:518109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4月 24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3年05月21日召开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报告2012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审议《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审议《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审议《关于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审议《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8、审议《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9、审议《201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13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审议《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总表决权数可集中投给一人,也可以分散或平均投给所有的候选人。 总表决权数: 股×7= 股 13.1 选举廖学金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赞成 股 13.2 选举廖学森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赞成 股 13.3 选举廖学湖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赞成 股 13.4 选举廖蓓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赞成 股 13.5 选举姜绍刚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赞成 股 13.6 选举黄秀卿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赞成 股 13.7 选举莊贤裕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赞成 股 (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总表决权数可集中投给一人,也可以分散或平均投给所有的候选人。 总表决权数: 股×4= 股 13.8选举甘兆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 股 13.9梁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 股 13.10 选举甘勇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 股 13.11 选举陈大路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 股 14、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总表决权数可集中投给一人,也可以分散或平均投给所有的候选人。 总表决权数: 股×2= 股 14.1 选举陈雪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赞成 股、 14.2 选举莫红梅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赞成 股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3-025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协助持股88.24%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隆)的持续发展,保证天津信隆产能扩充阶段营运周转及固定资产投入的资金需求,为其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如下担保: 币别:人民币
此项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30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廖学金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行车及部件、电动自行车及部件、运动器械及部件、体育用品、玩具、 钢管、不锈钢管、管件加工、生产、销售;金属表面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股 东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88.24% 南京华钢五金有限公司 人民币贰仟万元 11.76% 天津信隆2012年营业收入总额已达19,171.0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年折旧和摊销额1,359万元,对于担保债务的还款来源明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流动资产人民币12,250万元,非流动资产人民币25,953万元,资产总额人民币38,203万元;流动负债人民币15,651万元,非流动负债人民币11,15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6,804万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11,399万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38,20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审计),证明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有实际承担能力。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2012年版)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实现单保全和债权的费用、保证金等。 3、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融资银行依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给授信申请人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之和,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等。 3、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融资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协助天津信隆持续发展,保证天津信隆产能扩充阶段营运周转及固定资产投入的资金需求,加快业务发展、加速创造经营效益回报股东。 2、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天津信隆自2011年10月正式投产营运来,营业额及业绩状况持续增长,产能亦随之持续扩张,天津信隆产能扩充阶段对营运周转金及固定资产投入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向银行融资、贷款有其必要性,并有助于天津信隆加快业务发展、加速创造经营效益,回报股东,同意公司为天津信隆述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了天津信隆相关资料,对天津信隆申请担保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天津信隆为公司持股88.24%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依据天津信隆2012年相关财务数据(经审计),其于担保债务的还款来源明确,有实际承担能力,本项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天津信隆上述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披露日止公司对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贰亿柒仟伍佰捌拾万元。 2、截止本披露日止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零元。 3、截止本披露日止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4、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58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为167,791,206.96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98%,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04月24 日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3-023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04月2415:30-17:00在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另外监事廖纯玉女士因工作因素授权委托监事王明丽女士代表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3 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决议: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05月17日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本届监事会认为被提名人陈雪女士,莫红梅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劵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提名陈雪女士、莫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履历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请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候选人履历 陈雪 女,出生于1951 年2 月,中国国籍,籍贯台湾,高商毕业。 曾任信隆车料工业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部副总经理, 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信隆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财务副总经理,利田车料(深圳)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董事、财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2003 年11月~2013 年5月)、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1989年9月迄今),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76年10月迄今),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董事(2000 年12 月迄今),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4月迄今),信隆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11 月迄今),WISE CENTURY GROUP LTD.董事(2002 年1 月迄今)。陈雪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775,8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莫红梅 女,出生于1979 年2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于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担任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塘厦税务分局协税员;2004年4月至2005年6月担任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协税员;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担任东莞佑神鞋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6月至今担任东莞市凤岗镇税务协管中心(驻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协税员(合同制聘请人员),2002年9月至今兼职东莞市致福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莫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审议《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 (1)《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将刊登于2013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 三、审议《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为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及投资回报,促进公司及各子公司整体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并实施《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相关公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四、审议《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及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融资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公司连带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本议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相关公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与《证券时报》。) 五、审议《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3:30在公司住所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3-022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301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 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审议事项: 一、以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决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廖学金先生、廖学森先生、廖学湖先生、廖蓓君女士、姜绍刚先生、黄秀卿女士、莊贤裕先生、甘兆胜先生、梁 侠女士、甘勇明先生、陈大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甘兆胜先生、梁 侠女士、甘勇明先生、陈大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 1、本次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基本情况,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劵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上列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劵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正式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本次董事换届选举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均将刊登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候选人履历: 廖学金 男,出生于1947 年3 月,中国国籍,籍贯台湾, 高商毕业。曾任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信隆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Achieve Fitness International, Inc.董事长,台湾自行车输出业同业公会常务理事,台湾自行车研究发展中心常务理事。现任公司董事长(2003年11月~2013年05月)、利田车料(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1989年9月迄今),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12月迄今),信隆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迄今),深圳信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迄今),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4月迄今),HL CORP (USA) 董事长(1991年6月迄今),镒成车料(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4月迄今);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76年10月迄今),WISE CENTURY GROUP LTD.董事长(2002 年1月迄今),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7月迄今),中国工商理事会常务理事,台湾自行车运动协会常务理事,深圳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深圳市工业总会副会长,深圳自行车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廖学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42,067,0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廖学森 男,出生于1950年3月,中国国籍,籍贯台湾,高中毕业。曾任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厂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2013年05月)、深圳信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4月迄今),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1989年9月迄今),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76年10月迄今),利田车料(深圳)有限公司董事(1989年9月迄今),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12月迄今),BRANDY BUCK CONSULTANTS LTD.董事长(2002年3月迄今)。廖学森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18,438,5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廖学湖 男,出生于1959年4月,中国国籍,籍贯台湾,高中毕业。曾任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厂长、厂长,信隆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ACHIEVE FITNESS INTERNATIONAL INC.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年11月~2013年05月),利田车料(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年2月迄今),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年12月迄今),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4月迄今),深圳信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11月迄今),信隆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11月迄今),HL CORP(USA) 董事(2004年10月迄今),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1976 年10月迄今),MAYWOOD HOLDINGS LTD.董事长(2002年1月迄今)。行业内经历长达20多年,亲领公司生产技术开发与导入、产品设计研发等工作的开展及ERP管理系统、TPS 生产管理系统、KPI整合式绩效管理平台的建立。廖学湖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23,970,6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廖蓓君 女,出生于1979 年1 月,中国国籍,籍贯台湾,日本庆应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美国哈佛商学院硕士毕业。曾任美国花旗银行业务专员,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运材事业部副理、美商波士顿咨询公司顾问。现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2013 年05月)、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7月迄今)、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2012年6月至今)。廖蓓君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4,441,6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姜绍刚 男,出生于1958年7月,中国国籍,籍贯台湾,大学毕业。曾任美国轮船公司业务经理,美国 ROSS BICYCLE 台湾公司行政助理,德记洋行船务经理,信隆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7月~2004年10月)。现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2013年05月)、HL CORP(USA) 董事(1991年6月迄今)、总经理(2005年1月迄今)。姜绍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979,6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黄秀卿 女,出生于1954 年12 月,中国国籍,籍贯台湾,高职毕业,曾任职比利钢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2009年2月~2013年05月)、FERNANDO CORPORATION 董事长(2008年11月迄今),WATFORD INC.董事长(2008 年11 月迄今)。黄秀卿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13,324,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为公司持股8.30%股东FERNANDO CORPORATION 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莊贤裕 男,出生于1948年7月1日,中国国籍,籍贯台湾,大学本科毕业。2002年至2008年曾担任广州成霖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2010年05月~2013年05月)、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莊贤裕先生未持有信隆实业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甘兆胜 男,出生于1945 年10 月21 日,中国国籍,大学本科。2001年至2007年曾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现已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05月~2013年05月)。甘兆胜先生未持有信隆实业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梁 侠 女,出生于1959年9月28日,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曾任合肥市淝河汽车制造厂(现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68)财务科科长,深圳赛格集团所属华金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市华宝集团先后任审计部长、财务部长、总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9月~2013年05月)、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梁侠女士未持有信隆实业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甘勇明 男,出生于1956年8月11日,中国国籍,法学硕士。曾任江西八一无线电厂副厂长、深圳化工塑料实业公司厂长,现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05月~2013年05月)、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大学法学学院兼职教授。甘勇明先生未持有信隆实业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大路 男,出生于1973年1月13日,美国国籍,MBA 管理硕士、金融学学士。曾任北京声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通用汽车(北美)总公司高级金融分析师、 美国X-POD 有线公司兼职咨询顾问、深圳架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架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创始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05月~2013年05月)、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陈大路先生未持有信隆实业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以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决议: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 (1)《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将刊登于2013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 三、以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决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为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及投资回报,促进公司及各子公司整体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并实施《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相关公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及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融资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公司连带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天津信隆自2011年10月正式投产营运来,营业额及业绩状况持续增长,产能亦随之持续扩张,天津信隆产能扩充阶段对营运周转金及固定资产投入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向银行融资、贷款有其必要性,并有助于天津信隆加快业务发展、加速创造经营效益,回报股东,同意公司为天津信隆述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了天津信隆相关资料,对天津信隆申请担保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天津信隆为公司持股88.24%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依据天津信隆2012年相关财务数据(经审计),其于担保债务的还款来源明确,有实际承担能力,本项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天津信隆上述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相关公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以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3:30在公司住所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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