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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3-02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张玉新、总经理沈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志烈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为339,984,905.91元,比期初数增加70.46%,主要系公司本期售电款回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为43,025,656.29元,比期初数增加39.43%,主要系公司本期结算收到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232,575,509.93元,比期初数增加40.58%,主要系公司本期往来款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为21,328,769.47元,比期初数增加73.91%,主要系期末公司尚未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为349,970,000.00元,比期初数减少36.83%,主要系本期公司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本报告期发生数为-3,751,570.0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64%,主要系本期公司参股单位比上年同期盈利减少所致; 2、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发生数为3,391,282.3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4.41%,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发生数为214,651.0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1.97%,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 4、利润总额本报告期发生数为193,423,094.7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66.26%,主要系本期发电标煤单价降低所致; 5、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发生数为30,053,333.7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83%,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本期盈利增加使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本报告期发生数为130,617,061.6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97.40%,主要系本期发电标煤单价降低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发生数为32,752,699.4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9.44%,主要系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发生数为659,986,910.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2.37%,主要发电标煤单价降低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发生数为-29,600,298.4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42%,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减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发生数为-489,849,008.8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8.68%,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共计完成发电量44.88亿千瓦时,售电量42.45亿千瓦时,入炉综合标煤单价799.22元/吨,售电均价487.45元/千千瓦时(含税)。第二季度公司发电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主要系湖北是水电大省,水电装机容量份额较大,全省水电特别是三峡等大型水电站受来水丰枯期出力影响较大,第二季度是本省部分流域的丰水期,根据以往年度来水情况推算,江河上游降雨及水情有可能对本公司火电机组发电出力造成较大影响。另外,公司所属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一台60万千瓦级的发电机组将于第二季度进入计划检修期,将对公司第二季度发电量造成一定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为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定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议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69,708万元的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报告期内,经向交易商协会申请,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9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发行上述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申请已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发行了2013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生金额共计3.5亿元(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23日和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10、2013-023)。 3.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使发电机组烟气中的长期平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将其分别拥有的两台(共四台)30万级发电机组脱硝技术改造工程交由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按照特许经营模式进行出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参照国家相关脱硝补贴电价政策获取收益,整个特许期内的费用和风险由龙源环保全资子公司自行承担。截止本报告期末,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两台30万级发电机组的脱硝改造已于2012年底完成,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的两台30万级机组尚处于改造过程中,预计将分别于2013年第四季度和2014年第二季度前完成改造。 4.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为67,7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37,489.75万元)的49.31%;其中,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9,3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93%;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12,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2%。上述担保都在正常履行之中,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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