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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2013-022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询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其中议案内容未按累积投票的方式将候选人议案详细列出,现对其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为: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后内容为: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候选人张德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 选举候选人张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 选举候选人顾春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 选举候选人张丹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 选举候选人姚伟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6) 选举候选人王震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 《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候选人石道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候选人阎孟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候选人邹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候选人钱滔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 选举候选人刘金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累计投票制有关提示 以上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6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监事候选人。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原授权委托书为: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回避”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更正后授权委托书为: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以下议案均采用累计投票制)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更正后会议通知全文详见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特此更正,同时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2013-021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8日(星期三)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8日(星期三)9:00,会议为期半天;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 二、本次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候选人张德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 选举候选人张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 选举候选人顾春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候选人张丹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候选人姚伟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候选人王震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 《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候选人石道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候选人阎孟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候选人邹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候选人钱滔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 选举候选人刘金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累计投票制有关提示 以上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6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监事候选人。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话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3年5月3日下午4: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万马电缆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宜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向亭、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 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以下议案均采用累计投票制)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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