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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3-2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和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4月25日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董事会 (四)主持人:平兴董事长 (五)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22.91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948万股的24.71%。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5422.91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万股;弃权 0万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5422.91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万股;弃权 0万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5422.91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万股;弃权 0万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5422.91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万股;弃权 0万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因将2012年度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12年度不实施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5422.91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万股;弃权 0万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201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仍为50万元。 (六)《关于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5422.91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万股;弃权 0万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7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倍特建安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为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5422.91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万股;弃权 0万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改。即在该条增加"房屋租赁"。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关于补选董事的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5422.91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万股;弃权 0万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选举杨砚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3年4月25日至2015年11月18日)。 三、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恒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曾亚西、陈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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