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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3-012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茂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西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裕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98.95%,主要原因是本期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产品销量增加,当年新增部分应收账款未到约定付款期所致。 2、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314.02%,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短期借款。 3、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68.29%,主要原因是部分差异化产品需求增加,预收货款增加。 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625.92%,主要是因为当期盈利改善,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 5、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49.43%,主要是因为当期新增从集团公司借款。 6、销售费用同比增加61.60%,主要是本期销量增加,相应的销售费用增加。 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04.27%,主要是因为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8、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326.48%,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9、营业利润同比增加199.53%,利润总额同比增加214.87%,净利润同比增加262.7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61.74%,主要原因为本期氨纶价格同比上涨,氨纶销量同比增加。 10、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03.6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保证金等增加。 1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5.06%,主要原因是生产规模扩大,采购支付现金增加。 12、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64.64%,主要原因是本期上缴税金减少。 1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60.30%,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支出减少。 1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期新增从集团公司借款。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长:孙 茂 健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3-011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5日在公司报告厅召开,18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股份155,092,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1%,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茂健主持,8名董事和全体监事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夏延致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付若勤女士代为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褚洪文、高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式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第1-10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54,934,44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158,521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54,934,44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158,521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54,934,44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158,521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4、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2年末股本总数391,56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17,468,000股,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154,934,44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158,521 股弃权、0 股反对,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表决结果为“通过”。 5、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54,934,44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158,521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事项。 154,934,44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158,521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54,934,44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158,521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8、通过关于更换选举董事的议案: 选举纪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154,934,44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158,521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李雪村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一职,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李雪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本次董事更换后,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9、关于更换选举监事的议案: 选举张庆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154,934,44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158,521 股弃权、0 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姜进强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一职,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姜进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本次监事更换后,第七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该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股本总数将由原来的39,156万股增加到50,902.8万股。根据工商登记变更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上述方案实施后,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将注册资本由39,156万元变更为50,902.8万元;同时,将《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156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902.8万元”。 154,934,44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158,521 股弃权、0 股反对,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表决结果为“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褚洪文、高强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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