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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9版) 工程保修款: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或业主集中入伙后起算 2年,中航建筑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并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若需要)书面确认后,中航建筑提交齐全的付款资料,富铭杏博于次月集中付款日支付全部保修余款(扣除保修期间发生的所有中航建筑承担费用及违约金)。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航建筑承接厦门精装修工程项目是因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中航建筑经营收入,提升中航建筑的经营业绩和专业能力,增强中航建筑的实力和影响力,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七、201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富铭杏博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富铭杏博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徐俊达、王建新、武建设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中航建筑承接厦门精装修工程项目是因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有利于提高中航建筑经营收入,提升中航建筑的经营业绩和专业能力,增强中航建筑的实力和影响力,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本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厦门中航城?国际社区(A区)A1A2地块公共部位及室内精装修工程的议案》的决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中航城?国际社区(A区)A1A2地块公共部位及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3-45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公司拟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深圳市里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里城公司”)在深圳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主要从事住宅地产项目运营开发。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中航国际投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占50%股权;公司投资人民币60,000万元,占30%股权;里城公司投资人民币40,000万元,占20%股权。各投资方均以现金出资。第一期缴纳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75,000万元,其中,中航国际投资不低于人民币37,500万元,公司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2,500万元,里城公司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由各股东方在合资公司开立验资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账户划转首期出资款。其余注册资本金由各方按该持股比例自合资公司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贰年内缴足,具体出资进度由合资公司股东会根据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决定。 投资方之一的中航国际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仇慎谦、汪名川、曾军、黄勇峰、石正林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张宝华、徐俊达、王建新、武建设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投资各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中航国际成立于1983年4月1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吴光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拾肆亿伍仟玖佰万元整,经营范围是: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哌啶、乙醚、高锰酸钾、三氯甲烷、硫酸、盐酸、醋酸酐、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的销售(有效期至2015年8月16日)。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仓储;工业、酒店、物业、房地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新能源设备地开发、销售维修;展览;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2、股权结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持股76.83%;中航建银航空产业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持股8.8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14.31%。 3、关联关系:中航国际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关联方。 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关联关系图 本次交易中关联方中航国际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图如下: ■ (二)深圳市里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里城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10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1001号俊园5层,法定代表人为徐洪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是:投资兴办实业、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含网络信息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他限制项目);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劳务派遣;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的销售。 2、股权结构:徐洪舸持有里城公司60%的股份、肖楠持有里城公司40%的股份。 3、关联关系:里城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待定,以工商注册名为准。 (二)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中航国际投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占50%股权;公司投资人民币60,000万元,占30%股权;里城公司投资人民币40,000万元,占20%股权。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37.5%。合资公司开立验资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中航国际首期出资为不低于人民币37,500万元、里城公司首期出资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首期出资为不低于人民币22,500万元,其余注册资本金由各方按该持股比例自合资公司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贰年内缴足,具体出资进度由合资公司股东会根据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决定。 (四)出资方式:各投资方均以现金出资。 (五)经营范围(暂定,以工商行政机关的登记核定为准):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经营租赁、投资实业、开办商场、酒店经营、停车服务、房地产开发管理\咨询\策划等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 四、拟签订的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签约方: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 深圳市里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里城公司”)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地产”) (一)投资标的及投资方案:详见前文“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中所述; (二)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 各投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共同分享合资公司的利润并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分担合资公司的亏损。 (三)合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职工董事和非职工董事组成,非职工董事由各股东委派产生,其中中航国际委派四名董事,里城公司委派一名董事,中航地产委派一名董事,设职工董事一名,通过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中航国际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中航国际委派。 3、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中航国际、中航地产各委派一名监事,设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中航国际委派的监事担任。 4、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里城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财务总监由中航国际委派。 (四)关于合资公司股权转让 1、如属于合资公司股东内部战略调整而向该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公司转让合资公司或下属项目公司股权的情况,该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及与控制人关系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股权转让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应予以同意确认该股权的转让,如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则视为同意转让。 2、里城公司可将里城公司所持合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合资公司员工全资控股的公司,合资公司其他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中航地产与中航国际之间相互转让股权的,合资公司其他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生效后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航国际、中航地产和里城地产成立合资公司,公司现金出资60,000万元(其中第一期出资不低于22,500万元)占合资公司30%股权。合资公司主要从事住宅地产项目开发运营业务,公司通过参股,分享合资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收益。同时,合资公司将充分依托其专业力量,抓住市场机会努力发展,尽快使住宅地产开发运营能力达到行业一流,公司通过合作交流,能够促进整体地产开发能力的快速提升。公司参股合资企业,也为未来业务整合奠定基础,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六、201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航国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航国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92,551.17元。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徐俊达、王建新、武建设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参股成立合资公司,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仅需投入应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资公司运作依托专业力量努力发展,公司可以分享合资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收益。公司通过合作交流,还能够促进整体地产开发能力的快速提升,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的决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3-46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15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14日—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下午3:00—5月15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6楼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滇池龙岸(南地块)十六区、十七区施工总承包工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厦门中航城?国际社区(A区)A1A2地块公共部位及室内精装修工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5、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说明:(1)第1至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3-40、2013-47),以及《关于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承接滇池龙岸(南地块)十六区、十七区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承接精装修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3-42、2013-43、2013-44、2013-45)。(2)本次大会审议的第1至4项议案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3)本次大会审议的第5、6项议案涉及董事和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3年5月9至10日、5月13至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6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3。 2、投票简称:中航投票。 3、 投票时间:201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100.00元表示总议案(除累积投票的议案5、6外的其他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议案5和议案6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5.01元代表议案5中的子议案5.1.1,5.02元代表议案5中的子议案5.1.2,依此类推至子议案5.1.6;6.01元代表议案5中的子议案5.2.1,6.02元代表议案5中的子议案5.2.2,6.03元代表议案5中的子议案5.2.3;7.01元代表议案6中的子议案6.1,7.02元代表议案6中的子议案6.2,7.03元代表议案6中的子议案6.3。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3、如股东对除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5、6外的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总议案表决后,还需对适用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5、6的各子议案逐项进行表决。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第1至4项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第5至6项议案:涉及董事和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每位候选人需逐一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中航地产”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非累积投票的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委托股数改为2股或3股 (2)对适用于累积投票的议案5、6,如某股东持有股数为100股,对议案5.2中候选人拥有的总票数为300股,该股东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将300股集中使用或在各候选人之间分配。当股东将平均分配票数给三名候选人时,申报顺序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6楼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755-83244503 传真:0755—83688903 邮编;518031 联系人:宋丹蕾、张译尹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 注:1、审议上述1-4项议案时,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决。 2、审议上述5-6项议案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单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股东单位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选举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的方法进行。选举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每位候选人需逐一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请在候选人对应行中注明股数。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3-47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3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出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层公司第五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5人,亲自参加会议5人,分别为隋涌、盛帆、郑春阳、苏星、邹民,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2013年一季度的财务报告编制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3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2013年一季度的现金流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推荐仇慎谦先生、盛帆先生、罗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单位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仇慎谦先生、盛帆先生、罗鑫先生在股东大会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法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仇慎谦,男,1958年12月出生,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现任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深圳市南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南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仇慎谦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仇慎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之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盛 帆,男,1957年7月出生,会计师,硕士研究生。现任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中航电脑总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 盛帆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盛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之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罗 鑫,男,1977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在读。现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曾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经理,深圳中航内刊总编。 罗鑫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罗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之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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