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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3-015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送达各参会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成刚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内容: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成刚先生、雷吉成先生、杨新先生、王文胜先生、卿昱女士、雷利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肯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成刚先生、雷吉成先生、杨新先生、王文胜先生、卿昱女士、雷利民先生回避表决。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成刚先生、雷吉成先生、杨新先生、王文胜先生、卿昱女士、雷利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3-016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签署日期: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签署

  2.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

  卫士通: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3.交易标的情况:存款、贷款、结算、担保以及乙方可提供的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鉴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实质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丹先生、罗光春先生、张力上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2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登洲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448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主要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55%,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各占其注册资本的5%。

  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等。

  (二)历史沿革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3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2012年12月14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注册号100000000044487)。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三)关联关系

  鉴于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科,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电科,是国家批准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之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中央企业。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有效;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查、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情况:存款、贷款、结算、担保以及乙方可提供的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卫士通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吸收卫士通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也应不低于同期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卫士通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向卫士通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卫士通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关于其他服务:财务公司为卫士通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卫士通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向卫士通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金额:

  1、卫士通、财务公司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卫士通及其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卫士通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卫士通及其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

  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卫士通在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财务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卫士通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本协议有效期内,卫士通、财务公司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财务公司向卫士通的子公司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时,应确保卫士通的子公司已得到卫士通的授权。

  (二)交易定价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卫士通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吸收卫士通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也应不低于同期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卫士通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向卫士通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卫士通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关于其他服务:财务公司为卫士通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卫士通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向卫士通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支付方式:以人民币结算,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四)生效条件:卫士通、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卫士通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之后签署并正式生效。

  (五)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六、风险评估情况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0490号《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财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8号)之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财务有限公司截止2013年02月28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七、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一)本公司建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月份、年度财务报告。

  (二)针对出现的风险,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包括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组织回收资金。

  (三)财务公司如因过错发生本公司资金损失,全额进行赔偿;若财务公司无法全额偿还本公司损失金额,差额部分用财务公司发放给本公司的贷款抵补,且本公司有权利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以下简称《备忘录37号》)的规定,财务公司如果发生或出现《备忘录37号》第十二条所提及情形之一的,立即启动本公司关于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及时处理相关事项。

  八、交易目的与必要性分析

  本项关联交易旨在于满足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的需求。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成员单位的结算平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财务管理及多元化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九、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加速了自身资金周转,节约了交易成本和费用,使公司在主营业务以及资本运作等领域的发展获得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拓展其业务,促进自身发展。

  十、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交的《金融服务协议》。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预案能有效规避风险。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过对议案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签订《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3-017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3年4月25日,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4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所)从提高会议效率、节约成本角度考虑,提请公司将上述《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增补到拟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卫士通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三十所现持有本公司34.83%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将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加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方法详见本通知。除新增一项临时提案及开通网络投票以外,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更新后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主要信息详见本通知以下内容: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17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网络投票时间: 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15:00至2013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7、现场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卫士通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3、独立董事杨丹先生、罗光春先生、张力上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第(1)-(6)项议案内容请详见2013年4月23日刊登在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的《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7)项议案内容请详见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的《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5日9:00-12:00、13: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卫士通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610095

  传真号码:028-62386030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复印件。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复印件;受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226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 ,填写“姓名” 、 “证券帐户号” 、 “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卫士通2012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 ,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 ,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 ;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 ,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15:00时至2013年5月17日15:00 时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惠

  电话:028-62386165

  传真:028-62386030

  2、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3-018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09:00—11: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china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杨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凯春先生,财务总监罗伟先生,独立董事张力上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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