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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01版) 1987.09-1988.03 德阳市政府扭亏办主任 1988.03-1990.03 德阳市农药抢建工程(省重点工程)指挥部指挥长 1990.03-1991.10 德阳市农药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1991.10-1997.08 四川金路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深圳川旭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 深圳西来洋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 四川金路进出口贸易公司董事、总经理 四川金仑化工原料公司董事、总经理 1997.08-2011.11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1.11月至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经提名人审核,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以上所有董事候选人除刘永好、黄代云、刘畅董事在公司上市之初持有的公司股票外,其余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 畅 姓名:刘畅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0年4月 文化程度:硕士 专业:工商管理 家庭住址: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10号附1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2001年-2002年 在北京金锣广告公司从事品牌宣传和项目策划等工作 2002年-2003年 在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任办公室主任 2003年-2004年 在新希望乳业控股有限公司从事内部管理品牌宣传、推广等工作,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7年-至今 担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04年-至今 担任四川南方希望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1.11月至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经提名人审核,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以上所有董事候选人除刘永好、黄代云、刘畅董事在公司上市之初持有的公司股票外,其余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春花 姓名:陈春花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64年1月 曾担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经济与贸易学院执行院长,《北大商业评论》副主编、山东六和集团总裁。目前出任招商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威灵控股(HK 00382)非执行独立董事、华油能源(HK 01252)非执行董事。 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先后获得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学位及学历。 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本土企业成长模式,组织与文化创新。出版著作20多部,先后两次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三等奖,主编教材5部,近三年发表论文160多篇,并在理论与实践的探讨中,具有独到的见解和成效。 经提名人审核,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以上所有董事候选人除刘永好、黄代云、刘畅董事在公司上市之初持有的公司股票外,其余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 航 姓名:王航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1年6月 文化程度:硕士 专业:经济学 家庭住址:成都市武侯区新希望路12号锦官新城西区龙禧园 主要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1992年9月-1993年7月 贵阳市羊昌初级中学教师 1996年7月-1999年6月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工作 1999年6月-2001年7月 先后担任威科商务电脑有限公司总监、高级副总裁 2001年7月-2005年7月 先后担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顾问、首席运营官 2006年1月至今 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 2006年7月至今 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9年12月至今 任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4年7月至今 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2009年10月至今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2011.11月至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经提名人审核,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以上所有董事候选人除刘永好、黄代云、刘畅董事在公司上市之初持有的公司股票外,其余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陶 煦 姓名:陶煦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8年1月 文化程度:博士 专业:管理学 家庭住址:上海市临平北路89弄 主要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1989年12月-1990年4月 在正大集团从事会计管理工作 1990年4月-2000年3月 在青岛正大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会计、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2000年3月至今 在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裁 2011.11月至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经提名人审核,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以上所有董事候选人除刘永好、黄代云、刘畅董事在公司上市之初持有的公司股票外,其余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温铁军 姓名:温铁军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51年5月 文化程度:博士 专业:管理学 家庭住址:北京市顺义区万科城市花园 主要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1985年-1990年 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 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处长 1990年-2000年 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副主任 农业部农村政策研究中心科研处长 2000年-2004年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 中国改革杂志社社长/总编 2004年至今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 中国人民大学可持续发展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 经提名人审核,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耀文 姓名:黄耀文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1年3月 文化程度:硕士 专业:工商管理 专业资格:律师 家庭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外馆东街51号院 主要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1992年7月—1995年10月 北京市水利局 1995年10月—1999年5月 中国包装总公司/中国包装新技术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9年5月—2000年5月 香港廖绮云律师事务所 2000年5月—2003年5月 北京凯源律师事务所工作 2003年5月至今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凯文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经提名人审核,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 璞 姓名:王璞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8年4月 文化程度:硕士 专业:MBA 家庭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国奥村 主要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1996年7月至今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创始人、首席专家 经提名人审核,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 智 姓名:胡智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4年4月 文化程度:硕士 专业资格:注册会计师 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5号院 主要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1987年-1994年 北京环宇电器公司技术人员 1995年-1996年 北京金宝综合服务社职员 1997年-1998年 北京兴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 1998年-2000年 北京兴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评估师 2000年-2005年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2010年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0年至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 经提名人审核,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3-07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为下属公司、养殖场(户)或经销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项目的议案” 十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十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理预案” 十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现任的第五届监事会将于2013年5月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在事先征求公司股东等意见后,公司监事会推选出公司下一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现提交本次监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候选人名单为:唐勇、牟清华、武敏,另外2名职工代表监事需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 勇 姓名:唐勇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56年5月 文化程度:大专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专业:数学 家庭住址:四川省成都市光华村路9号5栋69号 1980.5—1985.5 成都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老师 1985.5—1992.10 成都师专学生处长兼校团委副书记 1992.10—1994.3 成都市粮食局金牛分局局长助理兼工业公司总经理 1994.5—1996.2 成都大业期货经纪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6.2—2003.5 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长、董事长助理 2000.11—2003.11 光明乳业股份公司董事 2003.5-2006.8 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公司总经理 2006.8—2007.5 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 2010.5—2011.11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9.12至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07.5 至今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2010.5至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1.11至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事候选人简历 牟清华 姓名:牟清华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4年3月 文化程度:硕士 专业:工商管理 家庭住址:成都市双流华阳龙灯山路108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1994年—1999年 重庆五桥粮油总公司财务科长 2000年—2006年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财务经理 2007年1月—2008年3月 湖北尧治河磷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8年3月—2009年3月 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9年1月—2009年6月 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2009年7月—2010年9月 四川新希望农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0年10月至今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监事候选人简历 武 敏 姓名:武敏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2年11月 文化程度:大学本科 专业:财会 职称:高级会计师 家庭住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69号红树湾 主要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1993年10月-1997年 攀钢财务处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1997年-2004年 攀钢新钢钒股份公司财务部科长 2004年-2007年 攀钢集团财务部科长 2007年9月至今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先后担任高级经理、部长助理等职务,现任新希望集团财务部副部 长 2011年11月至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3-08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3年5月22日在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208号成都世纪城国际会议中心3楼蜀韵厅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 (2)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208号成都世纪城国际会议中心3楼蜀韵厅。 4.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15:00 至2013年5月2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5.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具体规则为: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7.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3年5月18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6与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9与议案10为累积投票表决,其中议案9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1)于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 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2)于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8:30至9:00。 登记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208号成都世纪城国际会议中心3楼蜀韵厅。 2.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3年5月21日下午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琳、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85953835 联系传真: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 号 邮 编:610063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2. 投票代码:360876;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 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9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9.00元代表对议案9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9.01元代表议案9中子议案①,9.02元代表议案9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如议案9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9.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9.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议案9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开进行,需分别计算投票数。 非累积投票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下午15:00 至2013年5月22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3-11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根据本公司与本公司各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为规范交易程序,提高交易效率,降低营运成本,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各关联人于2013年4月23日分别签署了《2013年度产品购销框架协议》、《2013年度产品采购框架协议》与《2013年度产品销售框架协议》(以下统称“框架协议”),按照上述协议条款,2013年度公司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磷酸氢钙、兽药、微生态酶制剂等产品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销售饲料、禽肉、包装物等产品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 2、关联方关系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共计45.13%股份),新希望集团与其下属企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与新希望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产品购、销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青岛康地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和实集团有限公司均系由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暨本公司董事张效成、黄炳亮(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之间发生的产品购、销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陶煦担任其董事的企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与该公司之间发生的产品购、销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预计的议案》。在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3名非关联董事,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其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月9日 住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四川省 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希望路9号 法定代表人:刘永好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农、林、牧、副、渔产业基地开发建设;生态资源开发;菜篮子基地建设;饲料、农副产品(除棉花、烟叶、蚕茧、粮油)的加工、仓储、销售;高新技术的开发,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电子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建筑材料;本企业自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和相关技术的进口,进口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新希望集团的主要股东是刘永好、李巍与刘畅,其中,刘永好持有新希望集团62.34%的股份,系新希望集团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公司名称:青岛康地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2月23日 住所:山东青岛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东青岛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青岛 法定代表人:贾德强 注册资本:11,6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兽用原料药、兽药制剂(不含生物药品)(经营地址限:城阳区青大工业园双元路东);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1 有效期至:2016-09-19兽药经营许可证2 有效期至:2016-10-17)。一般经营项目:生物技术开发、转让、咨询;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代理和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自有资金投资;国内劳务派遣;畜牧兽医技术咨询。(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青岛康地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张效成、黄炳亮系其实际控制人),其持有青岛康地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比例为69.9%。 3、公司名称:山东和实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12日 住所:山东青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山东青岛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青岛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物技术、食品生产技术、油脂技术、肥料技术、有机农产品的技术研发,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农产品、水果、蔬菜的种植、销售,批发、零售;禽蛋、水果、蔬菜、冷鲜肉、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普通劳保用品、家用电器、饲料、预混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用原料、肥料,货物进出品、技术进出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经营预包装食品)。(以上范围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山东和实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为青岛善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效成系其实际控制人)、青岛思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黄炳亮系其实际控制人)。 4、公司名称: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月 住所:上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 法定代表人:陆静静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冷藏冷冻食品贸易。 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是陈大伟(持股比例为24%)、陆静静(持股比例为24%)、陆惠忠(持股比例为14%)及王慧菲(持股比例为13%),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依据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签署的框架协议及其所涉之购、销行为,本公司与各关联人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依据上述框架协议的条款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销售产品,购买的产品包括: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磷酸氢钙、兽药、微生态酶制剂等,销售的产品包括饲料、禽肉、包装物等;购、销对象为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 (二)交易金额:2013年度公司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磷酸氢钙、兽药、微生态酶制剂等产品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销售饲料、禽肉、包装物等产品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具体如下表: ■ 各方可就各项产品的采购、销售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形式、时间等),该具体交易条款须遵守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产品的价格等因素,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具体交易的合同。?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协议项下各项产品的价格,须按本条的总原则和顺序确定: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执行协议价。 (四)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各框架协议自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生效,有效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希望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康地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和实集团有限公司均系由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暨本公司董事张效成、黄炳亮共同控制的企业,上海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陶煦担任其董事的企业,上述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存在日常购、销往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等购、销行为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和销售产品,是本公司产业化经营的需要,这将保证原材料及产品质量,提高本公司产品竞争力。为了规范交易程序,使交易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并代表其下属企业)与各关联人(并代表其下属企业)特签署相关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3年1-4月,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购买产品的金额约为13,322.54万元人民币,销售产品的金额约为9,749.86万元人民币。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013年4月20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签署上述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于2013年4月25日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议了上述交易议案,并提出以下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之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各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规范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使交易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各方就各项产品的采购、销售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形式、时间等),该等具体交易条款须遵守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公司应随时根据所需产品的价格等因素,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具体交易的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3-12 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 为下属公司、养殖场(户)或经销商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工作效率,有计划地开展融资工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提请公司董事会在授权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需要提供担保时,授权董事长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文件;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对其控股的公司,在经营所需时,于授权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其董事会作出同意表决后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控股的公司,在经营所需时,于授权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授权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其董事会作出同意表决后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根据目前饲料、养殖业务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推进“饲料-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的产业一体化经营模式,将农牧业与金融业紧密结合,拟在部分片区为养殖场(户)及经销商提供保证反担保,进一步促进相关业务片区的饲料销售及养殖业务。针对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在其周转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公司为其购买饲料向银行借款提供一定担保。具体方式拟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向银行借款用以购买我公司的饲料产品,担保公司为其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养殖场(户)或经销商同时委托银行将该款项直接支付给我公司购买饲料,我公司则为其向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201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2013年提供的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55.335亿元(其中我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4.52亿元,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2.6亿元,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37.71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提供担保0.5亿元),本次担保授权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最大金额为55.335亿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44.87亿元的38.196%。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为下属公司、养殖场(户)或经销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应到董事10名,实到9名,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授权事项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 (二)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 (三)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担保 ■ (四)对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的担保 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须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 ■ (二)对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的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担保期限:根据每一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3、担保金额:2013年为养殖场(户)和经销商提供担保的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贵州片区拟为2,000万元;海南片区拟为3,000万元。 4、风险防范措施:(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提供担保;(2)要求拟借款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向我公司提供财产抵押(质押);(3)公司严格定期派出业务与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其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董事会集中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能提高各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审批效率,及时保证各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除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外,同时也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建设及拓展业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 目前,养殖行业与养殖模式均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散养方式面临困境,饲料生产企业固有的单纯生产、销售产品的模式亦受到冲击。为了适应新的行业及市场趋势,整合上下游产业以形成联合优势,公司针对并严格筛选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为其购买公司的饲料产品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反担保,有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促进公司饲料产品的销售,确保肉制品的食品安全,从而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与各环节的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独立董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资金,发展壮大生产经营;对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的担保有助于发挥公司产业链的优势,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与各环节的可控。以上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以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故同意本次担保授权事项。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费用 ?? 本次担保授权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最大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55.335亿元,且不超过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144.87亿元的38.19%。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累计为18.882亿元,尚无逾期担保。 综上,公司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对各公司贷款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批,对相关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监控,有效降低违规风险。为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同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故对公司2013年度需担保的单位及担保金额进行预计和统一授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3-13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加强合作,充分发挥集团的资金规模优势,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与资金使用效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甲方”)于2012年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现根据双方业务的发展情况,为更好地发挥资金规模效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双方经协商一致拟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按照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我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 依照《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继续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它业务。 2、关联方关系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1.89%股份,通过南方希望持有公司23.24%的股份;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新希望财务公司42%股权,通过南方希望和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新希望财务公司18%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 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在 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5名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1月11日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26层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四川省 主要办公地点: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26层 法定代表人:曾 勇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机构编码:L0121H251010001。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财务公司股东情况: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我公司出资1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 财务公司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财务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公司资产合计1,160,756,795.45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32,992,219.92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517,299,466.37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39,302,901.94元,净利润22,047,429.85元。 3、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依据我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上述《金融服务协议》,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构成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财务公司将为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票据及其它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4.2亿元且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的10%;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得超过8,000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费用 1、存款业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按照“用款自由”的原则,无条件满足乙方的支付要求。其存款限额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及时对外披露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及下属子公司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4.2亿元且不超过乙方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的10%;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乙方及下属子公司在甲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超额存款划转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乙方连续十二个月内在甲方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得超过8,000万元。 2、结算业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结算业务服务,包括乙方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乙方与新希望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甲方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结算业务。 3、贷款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乙方申请,甲方可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向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发放贷款的利率,不高于中国境内的一般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当时向乙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4、票据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签发电子商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综合管理等相关业务。费用水平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乙方在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价格标准。 (下转B203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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