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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82版)

  注册地点:吉林市深圳街99号

  法定代表人:赵东军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汽车电子器件、电子元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技术进出口、贸易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进出口商品除外)。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麦吉柯总资产319,213,174.29 元、总负债101,142,149.58 元、净资产218,071,024.71 元、资产负债率为31.68%;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201,795,313.82 元,实现净利润14,826,886.78 元。以上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广州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州华微61.46%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韩毅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加工、检测:半导体器件、电力电子器件、电子元件、光电子器件;销售本公司产品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广州华微总资产228,553,950.93元、总负债206,889,954.66 元、净资产21,663,996.27 元、资产负债率为90.52%。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20,377,157.79 元,实现净利润-22,363,980.64 元。以上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而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13 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根据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合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为该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本年度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合理,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反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的担保事项。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5,498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2012年度审计后净资产的3.30%。

  截止公告日,公司无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证券代码:600360 编号:临2013-01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14:00,会期半天

  ●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至下午3:00

  ● 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深圳街99号本公司403会议室

  ●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

  ● 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 审议事项:

  1、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银行集团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其他事项:

  截止本通知载明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集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时间、会期: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14:00 ,会期半天

  三、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至下午3:00

  四、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深圳街99号本公司403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

  2、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

  3、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

  4、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4

  5、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

  6、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6

  7、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银行集团授信额度的议案》——7

  8、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8

  9、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9

  10、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0

  11、审议《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1

  12、审议《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1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于201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六、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

  七、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法律顾问

  3、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八、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地点:吉林市深圳街99号三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会务登记时间:2013年5月14日~2013年5月16日

  九、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二)。

  十、特别说明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等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432-64684562 传真:0432-64665812

  4、联系人:聂嘉宏、李铁岩

  5、邮编:132013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附件二: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沪市股东投票代码:738360;投票简称为“华微投票”。

  二、具体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议案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 元代表议案一,2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具体如下:

  ■

  3、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华微电子”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议案二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议案二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成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如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议案二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成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四、投票注意事项

  1、若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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