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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302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3年4月26日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下午15:00 至2013年4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一楼贵宾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美丽女士。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83,5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0%。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8,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24,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398%。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新"商号使用权授予浙江元金投资有限公司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118,48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13%,6,321股反对,0股弃权。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张丽娃、陈美丽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该项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合计958,757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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