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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徐德复先生、王永武先生、张德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孙晓峰先生、刘长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副总裁、总会计师刘树森先生,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彭雪松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是偿还到期票据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及商誉增加主要是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3、应付利息增加主要是计提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所致。 4、长期借款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5、应付债券增加主要是本期完成30亿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增加主要是由于吉林银行按权益法核算增加投资收益,以及东北证券股权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 3、所得税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子公司盈利较上年同期减少,计提所得税减少所致。 4、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是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本期无对外投资活动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要是公司本期完成30亿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1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徐德复先生、王永武先生、张德林先生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孙晓峰先生、刘长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金额:拟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并在此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择机一次或分次、部分或全部发行。 2、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3、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4、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 5、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 6、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敞口2.8亿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亿元,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50万股股权质押,期限3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物为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50万股股权。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158,6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9.8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811,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9.97%;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347,1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92%。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1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物为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50万股股权。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158,6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9.8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811,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9.97%;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347,1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92%。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物为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50万股股权。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158,6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9.8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811,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9.97%;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347,1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9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20,215,822.71元,总负债为2,403,168,664.09元,净资产为 1,117,047,158.62 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755,588,565.96元,净利润22,352,606.5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158,6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9.8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811,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9.97%;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347,1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92%。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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