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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徐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银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利润表变动情况分析 ——利润变动项目表 ■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分析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存在正在履行的承诺如下: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已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截止目前,电气总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2、与公司五分开的承诺 电气总公司已签署《承诺函》,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切实保障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运作。 截止目前,电气总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3、关于税收优惠不合规的承诺 公司部分下属公司2005年-2007年间存在享受的税收优惠与国家税收管理相关规定不相一致的情形,电气总公司承诺,若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补缴因享受前述相关优惠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 则电气总公司将承担该等企业应补缴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截止目前,电气总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4、关于房地产权属问题的承诺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部分下属公司拥有尚未获得房地产证的房屋建筑物;以及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仍拥有的房地产中存在9处划拨土地、4处房地产仍需办理权利人名称变更过户手续、25处附着于租赁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的情形。电气总公司承诺,将尽力协助公司办理上述土地和房产的产权登记手续,并承诺如由于前述情况导致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不能正常使用该等房地产,电气总公司将赔偿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因此而遭受的相应经济损失;如由于前述情况导致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被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第三方索赔,则电气总公司将赔偿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截止目前,电气总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5、关于人员费用支付和结算的安排 就公司先行支付最终由电气总公司承担的退休人员补贴和内退人员费用,电气总公司承诺,自2008年起,电气总公司将每季度向公司先行预付所述人员费用,待该等费用实际发生时再由公司与电气总公司进行结算。 截止目前,电气总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正在履行的承诺如下: 就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电气总公司及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业务,公司承诺, 财务公司将不向电气总公司及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2013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做出以下规定: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 除特殊情况外,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 采取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特殊情况是指: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及收购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 3、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4 、公司当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值; 5、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6 、已发生或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3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总股本12,823,626,660股为基础,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0637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816,865千元。 上述预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国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3-01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关于聘任李重光先生担任公司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梁家乐先生自2013年5月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秘书,现聘任李重光先生为公司秘书,任期自2013年5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李重光先生简历 李重光先生,53岁,于2005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部长。李先生2005-2010年期间曾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书、合资格会计师;2011-2012年期间,任高斯国际公司财务高级副总裁及司库长。加入公司以前2002年至2004年期间担任源通果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96年至2002年期间为香港执业会计师,并担任香港朱永昌朱国正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李先生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公认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并为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公会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会员。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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