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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曼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智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股利较期初减少50%,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参股企业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分红所致; 2.其它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29.01%,主要是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其外方股东的委托暂将2012年度分红款支付给亚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所致; 3.其它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45.45%,主要是公司期末套期工具减少所致; 4.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70.47%,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顺通聚酯切片有限公司本期对其聚酯切片生产设备等进行技术改造由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5.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33.27%,主要是本期公司调整债务结构,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36.38%,主要是本期公司减少以票据方式采购原材料所致; 7. 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63.73%,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支付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8.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70.72%,主要是本期公司计提中期票据利息565.5万元所致; 9. 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1865.63万元,主要是本期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和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增加所致; 10. 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2亿元,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取得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三年期长期借款所致; 11. 应付债券较期初增加166.67%,主要是本期公司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收到募集资金5亿元所致; 12.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76.44%,主要是本期公司应交增值税税额增加导致附加税金额增加; 13. 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566.40%,主要是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14.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增加47.65%,主要是本期公司对参股企业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减少63.85%,主要是本期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减少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53.21%,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减少所致; 17. 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81.79%,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8. 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267.70%,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佛山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支付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19. 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40.60%,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支付期货标准仓单质押保证金所致; 20.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70.17%,主要是本期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21. 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49.94%,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等投资企业的分红款减少所致; 22.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19.24%,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到转让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6%股权余款11,642.40万元所致; 23. 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45.71%,主要是本期公司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收到募集资金5亿元所致; 24.年初至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3.82%,主要是本期公司调整债务结构,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25.年初至报告期末,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8.69%,主要是本期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分红款增加所致; 26.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964.50%,增幅171.14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支付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承销费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1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捷公司”)55%股权。(相关议案内容已刊登于2013年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广新集团已完成将合捷公司55%股权从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划转至广新集团名下的工作,广新集团现持有合捷公司55%股权。公司及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地推进本事项相关工作,中介机构仍就本事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有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等都在有序进行中。 本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2013年4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期货套保交易。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无。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曼莉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3-2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15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曼莉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95万元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17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3-2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95万元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17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公司”) 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95万元担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韩公司”) 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1700万元担保。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为东盛公司、华韩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发生金额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担保对象东盛公司、华韩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而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对外担保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担保协议将分别在成都农商银行同意东盛公司、交通银行佛山分行同意华韩公司的综合授信申请后签订。 截至2013年4月25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7299万元。 二、公司为东盛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盛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15日,注册资本1325.3万美元,由公司与创裕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山富数码喷绘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富公司”)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分别为51%、25%、24%;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天朗路8号;法定代表人:张广强;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塑料新型包装系列薄膜及其深加工产品;东盛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盛公司拟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将按持有东盛公司51%股权比例为东盛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95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协议将在成都农商银行同意东盛公司的综合授信申请后签订。 3.董事会意见 东盛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预期良好,资信状况良好,贷款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担保风险可控。为满足其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按公司所持有东盛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其本次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95万元担保。同时,东盛公司的其他股东为东盛公司本次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05万元担保。公司与其他股东所承担的担保责任对等。 三、公司为华韩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韩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由公司与韩国大煐凹版设备有限公司、韩国韩进P&C有限公司、香港冠山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诚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分别为60%、15%、5%、5%、15%。注册资本210万美元;注册地点:佛山市轻工三路7号;法定代表人:李曼莉;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卫生塑料薄膜及其系列产品;华韩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华韩公司拟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7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公司为华韩公司本次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协议将在交通银行佛山分行同意华韩公司的综合授信申请后签订。 3.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由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全额提供。对于公司而言,本次承担的担保风险大于公司所持股权比例。但考虑到华韩公司是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贷款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担保风险可控。为满足其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同时,为了降低风险,华韩公司将按借款全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为东盛公司、华韩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294万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83%,均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50%。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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