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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3-020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3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3-021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遵循公司适度多元化发展的战略方向,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公司拟在浙江省杭州市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浙江莱茵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新能源公司")。莱茵达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80万元,以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新设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浙江莱茵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5580万元;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主要经营: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与经营; 6、法定代表人:陶椿。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莱茵达新能源公司之目的是为实现公司适度多元化的发展战略,在新能源领域展开的重要布局,这将有助于公司多方参与城镇化开发及城市综合运营事业。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和拓展盈利渠道,以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成立莱茵达新能源公司是公司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做出的决策,但新能源项目的落地与实施尚需一个筛选过程且存在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可能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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