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3-00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卢兴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德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志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本期期末余额为960,000元,较期初减少5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本期期末账面价值为266,879,767.03元,较期初增加33.70%,主要原因是3月份销售回款尚未收到所致。 3.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账面价值为4,201,210.67元,较期初减少30.40%,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代垫诉讼担保款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价值为0元,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期期末留抵进项税本期已抵扣。 5.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本期期末账面价值为232,165,982.36元,较期初增加31.55%,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增加材料采购,部分款项尚未支付。 6. 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本期期末账面价值为1,843,163.89元,较期初减少25.27%,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2012年企业所得税所致。 7.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账面价值为22,199,643.33元,较期初增加184.16%,主要原因是本期完成对少数股东权益的收购,但部分款项未支付。 8.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本期期末金额为7,465,255.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10%,主要原因是公司贷款余额及贷款利率较去年同期减少。 9.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金额为316,134.9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0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科技补贴所致。 10.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金额为-26,640.0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7.16%,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联营公司滨海中日能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季度经营亏损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签署新的重大合同事项。 2013年4月18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国华能源”)分别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津联热电”)签订了《蒸汽购销合同》,约定蒸汽销售价格为176.63元/吨(不含税),合同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向津联热电公司销售蒸汽金额为26,483.78万元,占本期销售金额的94.02 %。 (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1) 。 二、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新的关联交易协议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涉及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有关协议进行,交易金额均在预计范围之内。 1.2013年4月18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泰达控股”)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泰达控股将其拥有的四号热源厂租赁给本公司使用,合同约定合同期内租赁费为1722万元,合同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已发生租赁费用430.5万元。 2.2013年4月18日,公司与天津泰达热电公司(简称“泰达热电”)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泰达热电将其拥有的热源二厂和热源三厂租赁给本公司使用,合同约定合同期内租赁费3820万元,其中,资产的租赁费为1654万元,人工劳务费为2166万元,合同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已发生租赁费用 413.5万元,人工费54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2) 。 三、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公司重大担保事项 1.对外担保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担保事项。 (2)公司以前发生、但截至报告期末尚在履约期间的担保事项。 ①鉴于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在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的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已于2011年10月到期还款,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国华能源向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申请贷款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12年1月13日国华能源实际向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贷款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2年1月13日至2013年1月12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3年3月31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500万元已履约完毕。 ②国华能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已于2012年9月到期,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国华能源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授信额度,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期限一年,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12年10月19日国华能源实际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2年10月19日至2013年10月18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3年3月31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1000万元。 ③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国华能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借款期限为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3日,公司为国华能源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3年3月31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3000万元。 (以上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3)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2.9% 本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2.接受担保事项 (1)2012年4月19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2年4月19日至2013年4月18日,由公司控股股东泰达控股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5000万元。 (2)2012年6月15日,本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期限为2012年6月15日至2013年6月15日,由控股股东泰达控股提供担保,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额度3000万元,剩余2000万元额度未使用。 (3)2012年9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2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3日,由公司控股股东泰达控股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500万元。 (4)2012年11月9日,本公司与哈尔滨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2年11月9日至2013年11月8日,由国华能源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2000万元。 (5)2012年12月4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2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3日,由国华能源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5000万元。 五、公司投资情况 1、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也无报告期以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2、公司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国华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 鉴于天津开发区热力需求快速增加,已有的热源及管网供热能力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热负荷需求,为了适应区域发展需要,公司自筹资金建设国华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国华热电厂扩建工程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等综合效益,不仅能够强化开发区投资硬环境,还为开发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热力保证。国华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8亿元,拟建设2×13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国华热电厂扩建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技术发展创新、高标准的建设要求和严格的环保要求等原因,公司将该项目投资预算由原约1.8亿元,调整为约3亿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本次调整投资概算事项已获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4) 。 工程进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前期已获得项目土地使用授权后开始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工程的大部分建设工作,设备已进入整体调试和试运行阶段,已初步具备供热条件,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后期的各项工作。 3、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情况 国华能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国华能源75%股权,香港长益持有国华能源25%股权,公司与香港长益于2012年6月2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受让香港长益持有的国华能源25%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依照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2012]139号),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国华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来进行确定的,按享有上述经评估后的净资产的份额3438.26万元转让给本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5)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香港长益支付股权收购款2000万元,国华能源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2.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2013年4月18日签订的2013年蒸汽购销价格为176.63元/吨(不含税)比2012年同期签订的蒸汽购销价格169.98元/吨(不含税)提高了6.65元/吨,同时预计2013年上半年原材料成本和销售产量比2012年同期有所下降,因此公司2013年上半年业绩比2012年同期亏损幅度降低。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
||||||||||||||||||||||||||||||||||||||||||||||||||||||||||||||||||||||||||||||||||||||||||||||||||||||||||||||||||||||||||||||||||||||||||||||||||||||||||||||||||||||||||||||||||||||||||||||||||||||||||||||||||||||||||||||||||||||||||||||||||||||||||||||||||||||||||||||||||||||||||||||
